三公司咸阳项目塔吊租赁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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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咸阳项目塔吊租赁询价

公告标题:三公司咸阳项目塔吊租赁询价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25 15:00:00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 (略) (略) 咸阳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塔吊租赁进行公开询价,租赁单位为中 (略) (略) 咸阳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本工程位于 (略) 秦 (略) 东侧,南侧邻近西兴高速, (略) ,东侧毗邻咸阳启迪中学, (略) ,北侧靠近帝都温泉花园。本项目属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总共包括13栋住宅,3栋配套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站、老年照料中心),1所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22.#㎡;地下为10.#㎡,停车位2466个,房屋1784套,总投资额约18.5亿元(建安费10.9亿元)。其中我公司施工内容为5#、7#、8#栋及地下室,其中地上部分面积约#㎡,地下部分面积约#㎡,共计约#㎡,合同额#万元。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 25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9 日 15:00 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 (略) (略) 咸阳项目

项目地址: (略) 秦 (略) 东侧

项目联系人: 夏志凡 联系电话: #

六、#方租赁#方机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表1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计 量单 位

数量

税率

租 期(月)

租赁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备 注

1

塔吊

6010

1

9%

15

(略) 秦 (略) 东侧

夏志凡/#

2

塔吊进出场费

6010

1

9%

15

3

塔吊

6013

1

9%

15

4

塔吊进出场费

6013

1

9%

15

说明: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租赁金额、进场费为含税的单价。

七、设备维修

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及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均由#方承担。

八、其他费用

机械设备进场费用由 # 方承担,退场费用由 # 方承担,在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 # 方承担,设备检测费用 # 方承担,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附着、拆除人员的食宿、伤病、保险等相关费用由 # 方承担。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的休息场所由 # 方提供,饮食由 # 方自行解决。

九、租赁形式与结算方法

1.结算支付方式:

1.1结算手续:塔式起重机租赁费按月结算,结算时必须由#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每月16日办理上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1.2按月办理结算,结算3个月内支付结算租金的70%,设备退场3个月内付至总结算90%,剩余10%在设备退场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内付清,#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以上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时间根据现场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单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价格中已包含#方应承担的: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所有风险、责任、按照规范及规定要求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各项应有费用。

2.结算方法及条件:

2.1单机租用:以台班日租金或月、年租金结算。

月租金的每月租金= 元/月-( 元/月÷本月日历天数×(气候误工日+故障误工日))

2.2工程量承包:无

2.3进出场费包括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运输费、安装拆卸用吊车费、安装拆卸人工费、预埋件和附着安装费、塔式起重机首次检验费用、塔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费用(年度检验)、办理《使用登记证》、拆除费用、退场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以包干计。进退场费(包含地埋螺栓等所有费用)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使用登记手续等全部办理完成后#方应在办理首次结算时结算一半,另一半在设备退场后结算。

本工程塔式起重机租用期限自塔式起重机完成安装、通过#方验收并正式通知使用之日(以机械租赁起租单为准)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塔式起重机报停(报停时间以#方的书面报停单(或微信)为准)之日起停止计算租赁费,租赁费指塔式起重机的月租金,包括塔式起重机机械台班费、维护保养费、机械修理费等所有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产生费用。实际的租赁天数以双方认可的运转记录为准(即进场、组装、调试、退场所用时间均不在租期内),并据此进行结算,运转记录格式由#方提供,#方应及时填写并根据结算时间要求按时交给#方,#方如不能 (略) 要求规范的《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方有权延时结算(直到#方提供合格的为止)。如因运转记录上交不及时导致的结算延误,由#方承担责任。

2.4在#方付款前,#方应按#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方通知为准,否则,#方有权拒绝付款。#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方需依法向#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方须按照#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5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6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咸阳

公告标题:三公司咸阳项目塔吊租赁询价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25 15:00:00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 (略) (略) 咸阳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塔吊租赁进行公开询价,租赁单位为中 (略) (略) 咸阳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本工程位于 (略) 秦 (略) 东侧,南侧邻近西兴高速, (略) ,东侧毗邻咸阳启迪中学, (略) ,北侧靠近帝都温泉花园。本项目属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总共包括13栋住宅,3栋配套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站、老年照料中心),1所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22.#㎡;地下为10.#㎡,停车位2466个,房屋1784套,总投资额约18.5亿元(建安费10.9亿元)。其中我公司施工内容为5#、7#、8#栋及地下室,其中地上部分面积约#㎡,地下部分面积约#㎡,共计约#㎡,合同额#万元。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 25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9 日 15:00 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 (略) (略) 咸阳项目

项目地址: (略) 秦 (略) 东侧

项目联系人: 夏志凡 联系电话: #

六、#方租赁#方机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表1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计 量单 位

数量

税率

租 期(月)

租赁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备 注

1

塔吊

6010

1

9%

15

(略) 秦 (略) 东侧

夏志凡/#

2

塔吊进出场费

6010

1

9%

15

3

塔吊

6013

1

9%

15

4

塔吊进出场费

6013

1

9%

15

说明: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租赁金额、进场费为含税的单价。

七、设备维修

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及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均由#方承担。

八、其他费用

机械设备进场费用由 # 方承担,退场费用由 # 方承担,在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 # 方承担,设备检测费用 # 方承担,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附着、拆除人员的食宿、伤病、保险等相关费用由 # 方承担。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的休息场所由 # 方提供,饮食由 # 方自行解决。

九、租赁形式与结算方法

1.结算支付方式:

1.1结算手续:塔式起重机租赁费按月结算,结算时必须由#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每月16日办理上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1.2按月办理结算,结算3个月内支付结算租金的70%,设备退场3个月内付至总结算90%,剩余10%在设备退场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内付清,#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以上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时间根据现场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单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价格中已包含#方应承担的: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所有风险、责任、按照规范及规定要求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各项应有费用。

2.结算方法及条件:

2.1单机租用:以台班日租金或月、年租金结算。

月租金的每月租金= 元/月-( 元/月÷本月日历天数×(气候误工日+故障误工日))

2.2工程量承包:无

2.3进出场费包括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运输费、安装拆卸用吊车费、安装拆卸人工费、预埋件和附着安装费、塔式起重机首次检验费用、塔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费用(年度检验)、办理《使用登记证》、拆除费用、退场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以包干计。进退场费(包含地埋螺栓等所有费用)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使用登记手续等全部办理完成后#方应在办理首次结算时结算一半,另一半在设备退场后结算。

本工程塔式起重机租用期限自塔式起重机完成安装、通过#方验收并正式通知使用之日(以机械租赁起租单为准)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塔式起重机报停(报停时间以#方的书面报停单(或微信)为准)之日起停止计算租赁费,租赁费指塔式起重机的月租金,包括塔式起重机机械台班费、维护保养费、机械修理费等所有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产生费用。实际的租赁天数以双方认可的运转记录为准(即进场、组装、调试、退场所用时间均不在租期内),并据此进行结算,运转记录格式由#方提供,#方应及时填写并根据结算时间要求按时交给#方,#方如不能 (略) 要求规范的《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方有权延时结算(直到#方提供合格的为止)。如因运转记录上交不及时导致的结算延误,由#方承担责任。

2.4在#方付款前,#方应按#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方通知为准,否则,#方有权拒绝付款。#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方需依法向#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方须按照#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5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6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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