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城市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伊河悦小学室外附属材料采购
伊川县城市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伊河悦小学室外附属材料采购
公告标题:伊川县城市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伊河悦小学室外附属材料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26 11:00:00
中 (略)
(略) 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
伊河悦小学室外附属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参与项 (略) 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室外附属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 (略) 。
2.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外附属材料供应,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2.2供货日期: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采购人指令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1.3 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被中国 (略) 和中 (略) 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由评标小组或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供应商:
(1) (略) 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被上级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9 月 26 日11时00分至2024年 10月 1日11时00分。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略) 址:http://**),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 26 日11时00分至2024年10月 1日11时00分。
4.4标书款: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 日11时00分前,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100元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q.com,方便招标人确认收款(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递交标书款,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 (略) 上海外滩支行
帐 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 6日16时00分。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方:中 (略) (略)
地址: (略) 浦东 (略) 140号
邮编: * 联系人:殷浩
电话:*
邮箱:*@*q.com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宋方圆
电话:*
公告标题:伊川县城市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伊河悦小学室外附属材料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26 11:00:00
中 (略)
(略) 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
伊河悦小学室外附属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参与项 (略) 综合提质项目(新建中小学)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室外附属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 (略) 。
2.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外附属材料供应,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2.2供货日期: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采购人指令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1.3 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被中国 (略) 和中 (略) 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由评标小组或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供应商:
(1) (略) 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被上级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9 月 26 日11时00分至2024年 10月 1日11时00分。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略) 址:http://**),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 26 日11时00分至2024年10月 1日11时00分。
4.4标书款: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 日11时00分前,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100元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q.com,方便招标人确认收款(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递交标书款,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 (略) 上海外滩支行
帐 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 6日16时00分。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方:中 (略) (略)
地址: (略) 浦东 (略) 140号
邮编: * 联系人: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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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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