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综合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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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2026年综合物资采购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以招标人提交订单的送货地点为准。

2.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自营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物资、安全劳保用品、物业生产用品、餐厨用具等物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 项目期限:项目期限共计24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暂定

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略) ,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主体为投标人 (略) ,或与投标人同 (略) (略) 。若投标人与持证主体一致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与持证主体不一致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 (略) 的授权证明材料(须加盖持证主体公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3 业绩要求

近3年(20 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 3 个单一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具有 (略) ,通过该 (略) 提供综合物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物资、安全劳保用品、物业生产用品、餐厨用具等物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业绩(具有其中任一类别业绩均可)。

(2)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一份合同须提供至少一期合同支付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略) 理。

(3)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无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0月28日 9 时 30 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和成 (略) (略) (http://**: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 叶 先生/女士 电话:028- #

商务: 陈 先生/女士 电话:02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2026年综合物资采购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以招标人提交订单的送货地点为准。

2.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自营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物资、安全劳保用品、物业生产用品、餐厨用具等物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 项目期限:项目期限共计24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暂定

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略) ,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主体为投标人 (略) ,或与投标人同 (略) (略) 。若投标人与持证主体一致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与持证主体不一致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 (略) 的授权证明材料(须加盖持证主体公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3 业绩要求

近3年(20 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 3 个单一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具有 (略) ,通过该 (略) 提供综合物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物资、安全劳保用品、物业生产用品、餐厨用具等物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业绩(具有其中任一类别业绩均可)。

(2)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一份合同须提供至少一期合同支付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略) 理。

(3)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无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0月28日 9 时 30 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和成 (略) (略) (http://**: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 叶 先生/女士 电话:028- #

商务: 陈 先生/女士 电话: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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