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2024年10月月计划)采购
柴油(2024年10月月计划)采购
柴油(2024年10月月计划)
项目编号 | JZEG-GF-24-G1-W-* | 采购经理 | 王建朝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05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0-06 18: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B18-1 | 柴 油 | 中石化 | 0号 | * | 升 | 按矿方要求时间到货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 0元
2.商务条款: 第一条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并满足*方使用要求。 第二条 标的物验收:*方按*方订单数量为准,*方负责提供给*方即时加油站加油小票,辅助通过我矿过磅吨位折算供货数量(0#柴油:1:0.82,过磅合理误差范围内),双重验证数量,经与*方共同核实后作为入库和结算的依据,*方根据实际加油量金额负责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给*方。 第三条 *方所送油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方损失的,*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交(提)货方法、地点:*方负责按*方订单数量将柴油送至*方所在地存放地点,送货费用由*方承担。*方在正式验收标的物之前产生的安全责任、损失等由*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法、时间:*方预先对加油卡充值,加油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方使用加油卡加油,*方从加油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方可以允许*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发生的*方加油卡消费由*方承担*方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2、不可抗力因素。3、**双方解除合同前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一)违约责任 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方未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应向*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含税合同价的0.3‰计算。迟延交付超过60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相关损失;因*方延迟交付造成*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方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 。 (二)合同的解除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 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出现重大涉诉、被采取任何保全措施、被申告破产等情形,致使该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目的可能无法实现、继续履行将使对方面临较大的风险的,相对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根据本合同签订的所有附件及协议;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另有约定的,在非违约方要求的期限内没有纠正,非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 (略) 政策调整,无法执行合同时,*方有权解除合同及相关协议; 4、合同解除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 (略) 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终止,在有效期限内,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技术条款: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0元
5.报名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5、所有参加报价商家过时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该标段;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7、报名单位需上传以上所要求资质; 8、 (略) 资质,报价须注明产品生产厂家,涉及煤安产品的需上传煤安证、防爆证等相关资料,如未上传或注明的,可视为报价无效。
柴油(2024年10月月计划)
项目编号 | JZEG-GF-24-G1-W-* | 采购经理 | 王建朝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05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0-06 18: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B18-1 | 柴 油 | 中石化 | 0号 | * | 升 | 按矿方要求时间到货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 0元
2.商务条款: 第一条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并满足*方使用要求。 第二条 标的物验收:*方按*方订单数量为准,*方负责提供给*方即时加油站加油小票,辅助通过我矿过磅吨位折算供货数量(0#柴油:1:0.82,过磅合理误差范围内),双重验证数量,经与*方共同核实后作为入库和结算的依据,*方根据实际加油量金额负责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给*方。 第三条 *方所送油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方损失的,*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交(提)货方法、地点:*方负责按*方订单数量将柴油送至*方所在地存放地点,送货费用由*方承担。*方在正式验收标的物之前产生的安全责任、损失等由*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法、时间:*方预先对加油卡充值,加油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方使用加油卡加油,*方从加油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方可以允许*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发生的*方加油卡消费由*方承担*方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2、不可抗力因素。3、**双方解除合同前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一)违约责任 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方未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应向*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含税合同价的0.3‰计算。迟延交付超过60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相关损失;因*方延迟交付造成*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方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 。 (二)合同的解除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 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出现重大涉诉、被采取任何保全措施、被申告破产等情形,致使该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目的可能无法实现、继续履行将使对方面临较大的风险的,相对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根据本合同签订的所有附件及协议;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另有约定的,在非违约方要求的期限内没有纠正,非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 (略) 政策调整,无法执行合同时,*方有权解除合同及相关协议; 4、合同解除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 (略) 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终止,在有效期限内,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技术条款: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0元
5.报名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5、所有参加报价商家过时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该标段;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7、报名单位需上传以上所要求资质; 8、 (略) 资质,报价须注明产品生产厂家,涉及煤安产品的需上传煤安证、防爆证等相关资料,如未上传或注明的,可视为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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