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 (略)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 (略) 批准。招标人为江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西 (略) 食堂规划正常用餐人数:早餐就餐人数约21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32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70人,具体用餐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业务接待人员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服务地点: (略) (略) 249号交通科技大楼食堂、 (略) 经济技 (略) 樵舍镇金水大道2999号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食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江西 (略) 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及配送货物类别主要有粮油类、肉类、干货类、冻品类、鲜鱼类、蔬菜类等。
2.3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8日 00 时 00 分至2024年10月29日 9 时 30 分登录江西省国有 (略) (http://**) (略) (http://**)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 9 时 30 时(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国有 (略) (http://**) (略) (http://**),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http://**)、江西省国有 (略) (http://**)、中国 (略) (http://**)、江西 (略) 网(http://**)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1)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的方式。
(2)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如已进行注 (略) 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注册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
(4) (略) 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略) 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的响应活动。
(5)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CA数字证书影响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6)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7)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使 (略)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 (略) 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8)未按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略) (http://**)的投标人,视为未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略)、(略)、(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 (略)
地 址: (略) (略) 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791—(略)
邮 箱:*@*q.com
招标代理:江西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49号交通科技大楼7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骆工
电 话:0791-(略)
邮 箱:*@*63.com
纪检监察:江西 (略) 纪检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电 话:0791—(略)
2024年10月8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近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的前一日)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个年平均合同金额不低于(略)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一个合同为一个项目业绩;②如项目业绩服务期≤12个月,年平均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③如项目业绩服务期>12个月,年平均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服务期月数*12)。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①最近 3 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的前一日,下同)经营活动中未发生因自身管理不当导致重大伤亡事故。 ②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③未被责令停业、或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的前一日,下同)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