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修缮工程采购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修缮工程采购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修缮工程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10-12 11:18:05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略) (略) 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
1工程周期:30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对卫生间重新进 (略) 理,并将因漏水出现的污渍进行修复。1145,000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南城法庭卫生间漏水翻新工程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0-12 11:18:05 ~ 2024-10-17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7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略) 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2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 (略) 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吴小姐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修缮工程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10-12 11:18:05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略) (略) 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
1工程周期:30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对卫生间重新进 (略) 理,并将因漏水出现的污渍进行修复。1145,000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南城法庭卫生间漏水翻新工程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0-12 11:18:05 ~ 2024-10-17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7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略) 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2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 (略) 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吴小姐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