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牛头岛深圳地铁五期项目预制构件厂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四航局牛头岛深圳地铁五期项目预制构件厂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四航局牛头岛深圳地铁五期项目预制构件厂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0-15 10:35:00
牛头岛深圳地铁五期项目预制构件厂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 8t | 1台 | |
2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 15t | 1台 |
2.2.2交付时间:请报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最快的交货天数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牛头岛深圳地铁五期项目预制构件厂招标方指定地点交货。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节点1:设备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45天内支付设备款97%到供方帐户。
节点3: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有发生保修的,应扣除已发生保修金部分后)给供方。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类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2 质量保证能力:制造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招标设备的生产资质等其他相关资质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入围通知书或合同, (略) 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5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 (略)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在“中国执行 (略) ”的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内;不在现行《 (略) 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投标人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5 10:35:00至2024-10-21 10:3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不收取标书费,本条不适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供应商必须考虑全部满足我司招标公告要求再进行招标文件资料费转帐,否则转帐后经我方认定不符合,不接受报价,该费用概不退回。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汇款后投标人应将汇款回单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招标人统一开具普通电子发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0-21 10:3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5 16: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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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公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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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头岛深圳地铁五期项目预制构件厂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 8t | 1台 | |
2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 15t | 1台 |
2.2.2交付时间:请报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最快的交货天数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牛头岛深圳地铁五期项目预制构件厂招标方指定地点交货。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节点1:设备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45天内支付设备款97%到供方帐户。
节点3: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有发生保修的,应扣除已发生保修金部分后)给供方。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类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2 质量保证能力:制造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招标设备的生产资质等其他相关资质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入围通知书或合同, (略) 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5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 (略)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在“中国执行 (略) ”的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内;不在现行《 (略) 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投标人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5 10:35:00至2024-10-21 10:3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不收取标书费,本条不适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供应商必须考虑全部满足我司招标公告要求再进行招标文件资料费转帐,否则转帐后经我方认定不符合,不接受报价,该费用概不退回。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汇款后投标人应将汇款回单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招标人统一开具普通电子发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0-21 10:3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5 16: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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