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钢管桩及钢支撑物资采购公告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钢管桩及钢支撑物资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 钢管桩及钢支撑 物资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0-15 11:00:00
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钢管桩及钢支撑采购公告
因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需要,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现决定对项目所需钢管桩及钢支撑采购进行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
1.2 采购人: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
1.3 采购项目概况: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泊位吞吐量拟定为(略)吨/年,泊位通过能力为(略)吨/年。改造提升2个(4#、5#)5000吨级油气化工泊位、新建1个(6#)5000吨级油气化工泊位,1个(7#)(略)吨级油气化工泊位、新建1套800立方米/小时油气回收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1.4 标段名称: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钢管桩及钢支撑采购。
1.5 建设地点: (略) (略) 长江武汉青山夹水道南岸武惠堤江段,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现场。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约1千吨钢管桩,壁厚分别为26mm、28mm,桩长约50米,数量约20根,直径约为1.5m;钢横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计划供货期:暂定5# 6# 7#泊位钢管桩2024年12月交付,4#泊位钢管桩2025年9月交付,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项目部通知为准,竞价人应满足采购人阶段性的施工工期要求。
2.3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由各竞价人自行组织,发生费用自理。
2.4 质量目标: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钢管桩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2 生产能力要求:能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钢管桩管径及壁厚要求的钢横撑和钢管桩,且生产商应具有自动除锈及防腐生产线,具备项目部通知供货之日起15天内交付的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竞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确保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合格钢管桩及钢支撑,并要求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供货业绩要求:竞价人需出具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内至少有3个类似水运项目钢管桩的供货业绩(提供加盖竞价人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并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列 (略) 范围内的 D 级竞价人;
(2 )列 (略) 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竞价人;
(3 )列 (略) 黑 (略) 于禁入有效期内的竞价人;
(4 )列 (略) 重点关注 (略) 于整改期内的竞价人。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555号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邮 编:(略) 传 真:027-(略)
联系人:周冰玉 电 话:(略)
邮 :*@*cccltd.cn
公告标题: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 钢管桩及钢支撑 物资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0-15 11:00:00
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钢管桩及钢支撑采购公告
因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需要,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现决定对项目所需钢管桩及钢支撑采购进行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
1.2 采购人: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
1.3 采购项目概况: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泊位吞吐量拟定为(略)吨/年,泊位通过能力为(略)吨/年。改造提升2个(4#、5#)5000吨级油气化工泊位、新建1个(6#)5000吨级油气化工泊位,1个(7#)(略)吨级油气化工泊位、新建1套800立方米/小时油气回收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1.4 标段名称: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钢管桩及钢支撑采购。
1.5 建设地点: (略) (略) 长江武汉青山夹水道南岸武惠堤江段,中韩(武汉) (略) 4-7#泊位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现场。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约1千吨钢管桩,壁厚分别为26mm、28mm,桩长约50米,数量约20根,直径约为1.5m;钢横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计划供货期:暂定5# 6# 7#泊位钢管桩2024年12月交付,4#泊位钢管桩2025年9月交付,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项目部通知为准,竞价人应满足采购人阶段性的施工工期要求。
2.3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由各竞价人自行组织,发生费用自理。
2.4 质量目标: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钢管桩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2 生产能力要求:能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钢管桩管径及壁厚要求的钢横撑和钢管桩,且生产商应具有自动除锈及防腐生产线,具备项目部通知供货之日起15天内交付的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竞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确保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合格钢管桩及钢支撑,并要求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供货业绩要求:竞价人需出具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内至少有3个类似水运项目钢管桩的供货业绩(提供加盖竞价人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并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列 (略) 范围内的 D 级竞价人;
(2 )列 (略) 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竞价人;
(3 )列 (略) 黑 (略) 于禁入有效期内的竞价人;
(4 )列 (略) 重点关注 (略) 于整改期内的竞价人。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555号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邮 编:(略) 传 真:027-(略)
联系人:周冰玉 电 话:(略)
邮 :*@*cccltd.cn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