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镇川王宫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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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镇川王宫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新场镇川王宫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场镇川王宫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施工标段已由四 (略) 以川文物保【202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 (略)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文物保【2021】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修缮设计范围以川王宫建筑群四周滴水为界,包括建筑构架、屋面、墙体、地面、楼面、门窗等。本次修缮设计的川王宫建筑群,包括山门(二层)、灵官殿( (略) 部二层)、川王殿(一层)、刘关张结义殿(二层)、观音殿( (略) 部三层)、三清殿(五层)、六重主殿、八角亭(三层)、连廊(二层)及两侧厢房( (略) 部一层),该建筑群占地面积185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8.24平方米,其中, (略) 落建筑面积456.84平方米, (略) 落175.21平方米,三、 (略) 落325.82平方米, (略) 落建筑面积1310.37平方米(三清殿建筑面积841.18平方米)。

(2)建设地点:大邑县新场镇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业主安排的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在建工程。

3.1.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1个单一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全国文物保护修缮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6日起,使用CA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本项目开标室(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 276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 址: (略) 大邑县雪山大道一段199 号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12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

2024年10月15日




新场镇川王宫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场镇川王宫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施工标段已由四 (略) 以川文物保【202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 (略)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文物保【2021】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修缮设计范围以川王宫建筑群四周滴水为界,包括建筑构架、屋面、墙体、地面、楼面、门窗等。本次修缮设计的川王宫建筑群,包括山门(二层)、灵官殿( (略) 部二层)、川王殿(一层)、刘关张结义殿(二层)、观音殿( (略) 部三层)、三清殿(五层)、六重主殿、八角亭(三层)、连廊(二层)及两侧厢房( (略) 部一层),该建筑群占地面积185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8.24平方米,其中, (略) 落建筑面积456.84平方米, (略) 落175.21平方米,三、 (略) 落325.82平方米, (略) 落建筑面积1310.37平方米(三清殿建筑面积841.18平方米)。

(2)建设地点:大邑县新场镇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业主安排的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在建工程。

3.1.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1个单一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全国文物保护修缮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6日起,使用CA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本项目开标室(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 276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 址: (略) 大邑县雪山大道一段199 号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12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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