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采购除雪撒布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采购人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范围
根据《 (略) 关于宜春管理中心2024 (略) 养护计划的批复》( (略) 网工程字〔2024〕13号)文件进行实施,为满足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所 (略) 在低温降雪天气下的应急保畅工作需要,拟采购一台除雪撒布机。
2.2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量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即SBJ标段,标段划分及采购清单详见附表一
2.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 响应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分别见附表二、三、四、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本次采购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10月22日16时30分至2024年10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 彬江镇兴阳村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1楼1103养护室持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询比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4.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提供。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由响应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于2024年10月30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略) 彬江镇兴阳村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4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评审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 (略) 》(http://**)和《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地 址: (略) 彬江镇兴阳村袁州养护所
联 系 人:刘先生、曾先生
电 话:(略)、(略)
网 址: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宜
春 (略) (有关补遗、澄清等公 (略) 站发布)
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