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套采购公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自救器套采购公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自救器套 | ZH-30D | 件 | 3000 | 恒源煤电各矿 | |||||
2 | * | 自救器套 | ZH-45 | 件 | 5000 | 恒源煤电各矿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本项目采用拆包方式,逐笔比价成交;本项目采用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货到验收合格,凭发票入账后分期付款接受承兑。投标人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 (略) 在册职工情形的, (略) 国资委 2008 年 139 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投标报价应为含税(13%)、含运杂费、装卸费。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接受部分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否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招商代理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本项目采用拆包方式,逐笔比价成交;本项目采用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货到验收合格,凭发票入账后分期付款接受承兑。投标人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 (略) 在册职工情形的, (略) 国资委 2008 年 139 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货(但因项目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推迟除外) |
3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凭发 (略) 每月付款计划分期付款并接受承兑。 |
4 | 产品质量保证期 |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且出卖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退货或更换。 |
5 | 履约保证金条款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报价须知 | 本项目采用拆包方式,逐笔比价成交;本项目采用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货到验收合格,凭发票入账后分期付款接受承兑。投标人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 (略) 在册职工情形的, (略) 国资委 2008 年 139 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 | 自救器套 | ZH-30D | 件 | 3000.00 | 无附件 | ||
2 | * | 自救器套 | ZH-45 | 件 | 5000.00 | 无附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自救器套 | ZH-30D | 件 | 3000 | 恒源煤电各矿 | |||||
2 | * | 自救器套 | ZH-45 | 件 | 5000 | 恒源煤电各矿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本项目采用拆包方式,逐笔比价成交;本项目采用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货到验收合格,凭发票入账后分期付款接受承兑。投标人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 (略) 在册职工情形的, (略) 国资委 2008 年 139 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投标报价应为含税(13%)、含运杂费、装卸费。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接受部分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否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招商代理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本项目采用拆包方式,逐笔比价成交;本项目采用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货到验收合格,凭发票入账后分期付款接受承兑。投标人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 (略) 在册职工情形的, (略) 国资委 2008 年 139 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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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货(但因项目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推迟除外) |
3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凭发 (略) 每月付款计划分期付款并接受承兑。 |
4 | 产品质量保证期 |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且出卖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退货或更换。 |
5 | 履约保证金条款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报价须知 | 本项目采用拆包方式,逐笔比价成交;本项目采用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货到验收合格,凭发票入账后分期付款接受承兑。投标人自然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含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等五项人员存在属于皖 (略) 在册职工情形的, (略) 国资委 2008 年 139 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意见》规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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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自救器套 | ZH-30D | 件 | 3000.00 | 无附件 | ||
2 | * | 自救器套 | ZH-45 | 件 | 5000.00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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