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采购公告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采购公告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同载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1吨左右/见公告附件 | 辆 | 4 | 湖南 (略) | 排放标准:(略)国VI; | |||
2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5吨/见公告附件 | 辆 | 1 | (略) 民用爆破 (略) | 排放标准:(略)国VI;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1.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2.售后服务专业化,满足采购人需求。 3.具有相应的组织配送、调运、运输能力。 4.本项目为采购人统一采购,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与所属单位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5.采购车辆技术指标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否 | |
物资报价备注 | 必须填写: 注明增值税率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民用爆炸运输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须具有有效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企业名称代号证书。3.所报名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4.依据最低不含税总价确定供应商;5.如报价人满足3家及以上,选择一家供应商;不足3家供应商,视为寻比失败,进行二次询价选择合格供应商。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 |
3 | 付款方式 | 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
报价须知 | 1.报价人须以不同额定载重质量按每辆车固定单价(不含税)进行报价,最终确定的不含税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结算方式为“一票制”结算,询价人按照报价人不含税报价加应计增值税支付费用。 3.报价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须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所供物资价格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装卸、保险等与供货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可能发生的风险),询价人与报价人就拟采购物资价格达成一致后,不再支付除约定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同载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1吨左右/见公告附件 | 辆 | 4.00 | 排放标准:(略)国VI; | 无附件 |
2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5吨/见公告附件 | 辆 | 1.00 | 排放标准:(略)国VI; | 无附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同载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1吨左右/见公告附件 | 辆 | 4 | 湖南 (略) | 排放标准:(略)国VI; | |||
2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5吨/见公告附件 | 辆 | 1 | (略) 民用爆破 (略) | 排放标准:(略)国VI;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1.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2.售后服务专业化,满足采购人需求。 3.具有相应的组织配送、调运、运输能力。 4.本项目为采购人统一采购,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与所属单位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5.采购车辆技术指标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否 | |
物资报价备注 | 必须填写: 注明增值税率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民用爆炸运输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须具有有效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企业名称代号证书。3.所报名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4.依据最低不含税总价确定供应商;5.如报价人满足3家及以上,选择一家供应商;不足3家供应商,视为寻比失败,进行二次询价选择合格供应商。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 |
3 | 付款方式 | 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
报价须知 | 1.报价人须以不同额定载重质量按每辆车固定单价(不含税)进行报价,最终确定的不含税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结算方式为“一票制”结算,询价人按照报价人不含税报价加应计增值税支付费用。 3.报价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须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所供物资价格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装卸、保险等与供货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可能发生的风险),询价人与报价人就拟采购物资价格达成一致后,不再支付除约定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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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同载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1吨左右/见公告附件 | 辆 | 4.00 | 排放标准:(略)国VI; | 无附件 |
2 | (略)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适合需方所用。 | 额定载重:5吨/见公告附件 | 辆 | 1.00 | 排放标准:(略)国VI;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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