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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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询价 2024-10-29 17:00
剩余时间
2 天 23 时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 (略) (略)

响应时间: 2024-10-29 17:00:00 - 2024-11-01 17:00:00

开标时间: 2024-11-06 09:3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 (略) / (略)

详细地址: 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保证金: 元
大写:
平台服务费:
-
计算公式
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 (略) (略) (略) (略) 网工程字〔2024〕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建设规模约225.(略)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宜春管理中心三阳、严田、油田、六市养护站设备棚新建工程。

2.2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1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3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4-YHSB-FJZX标段。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和其他要求见附录1至附录5。

3.2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采购活动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发送时请注明“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施工+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响应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售。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采购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由响应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响应人应于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 (略) 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

5.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 (略) 》(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宜春大道588号

邮 编:(略)

联系人:(略)晔

电 话:(略)

网 址: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 (略) (有关补遗、澄清等公 (略) 站发布)

2024年10月29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2. 是否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

3. 最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前一日,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4.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规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略) 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并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询比采购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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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 2024-10-29 17:00
剩余时间
2 天 23 时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 (略) (略)

响应时间: 2024-10-29 17:00:00 - 2024-11-01 17:00:00

开标时间: 2024-11-06 09:3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 (略) / (略)

详细地址: 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保证金: 元
大写:
平台服务费:
-
计算公式
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 (略) (略) (略) (略) 网工程字〔2024〕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建设规模约225.(略)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宜春管理中心三阳、严田、油田、六市养护站设备棚新建工程。

2.2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1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3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4-YHSB-FJZX标段。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和其他要求见附录1至附录5。

3.2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采购活动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发送时请注明“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养护站设备棚工程施工+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响应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售。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采购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由响应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响应人应于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 (略) 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

5.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 (略) 》(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宜春大道588号

邮 编:(略)

联系人:(略)晔

电 话:(略)

网 址: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 (略) (有关补遗、澄清等公 (略) 站发布)

2024年10月29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2. 是否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

3. 最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前一日,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4.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规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略) 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并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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