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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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供应商: 北方稀土2024年四季度及2025年全年补充外部资源运输合作项目(补充)合作谈判项目合作谈判已具备谈判条件, (略) 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谈判。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 (略) 地 址:内蒙 (略) (略) 稀土高新技术产 (略) 黄河大街83号 联 系 人:龚政 联系电话:* |
2.项目名称: |
| 北方稀土2024年四季度及2025年全年补充外部资源运输合作项目(补充)合作谈判 |
3.项目编号 |
| TO*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 1.项目 北方稀土2024年四季度及2025年全年补充外部资源运输合作项目(补充)合作谈判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
| 标段 | 名称 |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山东临沂-山东淄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付款方式: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10日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相关票据后进行核对、确认,并于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80%)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款补足形式付清该笔运费; | 2 | 湖南衡阳-内蒙包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付款方式: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10日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相关票据后进行核对、确认,并于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80%)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款补足形式付清该笔运费; | 3 | 湖南衡阳-甘肃白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付款方式: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10日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相关票据后进行核对、确认,并于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80%)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款补足形式付清该笔运费; | 4 | 湖南衡阳-山东淄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付款方式: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10日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相关票据后进行核对、确认,并于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80%)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款补足形式付清该笔运费; | 5 | 江西赣州-内蒙包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付款方式: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10日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相关票据后进行核对、确认,并于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80%)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款补足形式付清该笔运费; | 6 | 江西赣州-甘肃白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付款方式: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10日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相关票据后进行核对、确认,并于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80%)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款补足形式付清该笔运费; | 7 | 江西赣州-山东淄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付款方式: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10日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相关票据后进行核对、确认,并于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80%)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款补足形式付清该笔运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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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条件说明 |
5.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 |
| 谈判供应商名称:内蒙古 (略) 谈判供应商地址:内蒙 (略) (略) 稀 (略) 稀土大厦901 |
6.拟谈判的时间、地点 |
| 拟谈判时间、拟谈判地点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 (略) (钢铁大 (略) (略) 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田雨婷 0472-* 业务部长:郝建宏 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
(略) (略) |
| 2024/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