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杭加坤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石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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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杭加坤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石灰招标

(略) 址:http://**#/content?businessId=#8482&noticeId=#5889&noticeType=#5889

招标公告

四川杭加坤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石灰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07 15:30:12

四川杭加 (略)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ZB-2024-0011

标书号:JYHJ-SCKZ-ZB-2024-001

采购单位:四川杭加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4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15 0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1-14 00:00:00

开标时间:2024-11-15 00: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ZB-2024-0011)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石灰石粉 非金属矿产 #.000 TO 月结 四川杭加坤正新型材料

收货地址: (略) 仁寿县龙正镇 (略) 1组121号(四川杭加 (略) 厂区内)

┃详情描述

立项流程:JY-CGLX-#

1、采购项目:加气混凝土生产用石灰(普通)。

2、采购数量:需求量约#吨。

3、质量要求:

石灰(普通)化学成分及指标要求:

原料种类

CaO总量

有效钙

允许偏差

MgO

细度

消解温度

消解时间

石灰(普通)

≥83%

≥75%

-

≤5%

≥96%

>85℃

5-8分钟

4、验收说明:由公司化验室负责检验,结账数据以实际到货数为准。

5、运输方式:货物运输由金隅天建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负责。

6、交货地点:四川杭加 (略) 厂内,具体交货地址以实际订单为准。

7、付款方式:先供货,后付款。##双方每个月24日开始对账确认(对账款款项节点为上月总供货量,节假日顺延),每月1日前完成对账,并形成书面的结算单(双方盖章确认),结算单确认后7日内由#方向#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方支付已对账的货款100%

┃联系人

邹炳强 / #

吴凯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3118

监督举报邮箱:*@*26.com

,四川

(略) 址:http://**#/content?businessId=#8482&noticeId=#5889&noticeType=#5889

招标公告

四川杭加坤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石灰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07 15:30:12

四川杭加 (略)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ZB-2024-0011

标书号:JYHJ-SCKZ-ZB-2024-001

采购单位:四川杭加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4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15 0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1-14 00:00:00

开标时间:2024-11-15 00: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ZB-2024-0011)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石灰石粉 非金属矿产 #.000 TO 月结 四川杭加坤正新型材料

收货地址: (略) 仁寿县龙正镇 (略) 1组121号(四川杭加 (略) 厂区内)

┃详情描述

立项流程:JY-CGLX-#

1、采购项目:加气混凝土生产用石灰(普通)。

2、采购数量:需求量约#吨。

3、质量要求:

石灰(普通)化学成分及指标要求:

原料种类

CaO总量

有效钙

允许偏差

MgO

细度

消解温度

消解时间

石灰(普通)

≥83%

≥75%

-

≤5%

≥96%

>85℃

5-8分钟

4、验收说明:由公司化验室负责检验,结账数据以实际到货数为准。

5、运输方式:货物运输由金隅天建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负责。

6、交货地点:四川杭加 (略) 厂内,具体交货地址以实际订单为准。

7、付款方式:先供货,后付款。##双方每个月24日开始对账确认(对账款款项节点为上月总供货量,节假日顺延),每月1日前完成对账,并形成书面的结算单(双方盖章确认),结算单确认后7日内由#方向#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方支付已对账的货款100%

┃联系人

邹炳强 / #

吴凯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3118

监督举报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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