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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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款分离实施办法》( (略) 令第235 号)和《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要求,现就政府采购保证金 (略) 罚罚款上缴渠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保证金的上缴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非税收入收缴规定,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采购人同级国库。
二、关 (略) 罚罚款的上缴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相关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被我省政府采购监督管 (略) 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略) 罚, (略) 罚人按照非税收入收缴规定将罚款或没收款项上 (略) 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国库。
三、关于缴库程序
上述资金的性质属政府非税收入的“ 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应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缴。采购人(单位)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票据系统”)增加执收项目并申领非税收入票据。具体开票缴库程序如下:
(一)对供应商不予退还保证金的,采购人(单位)应根据《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3 号)规定,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向委托代理机构(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选择“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执收项目),委托代理机构(缴款人)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代收银行办理缴款后,由采购人(单位)开具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清算缴入规定级次国库。采购人(单位)自行收取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单位)开具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后, 生成汇缴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代收银行办理缴款。委托代理机构、采购人凭非税收入票据做相 (略) 理。
(二)对政府采购 (略) 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由做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财政罚没收入”项下选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罚罚款收入”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罚罚款收入”项目。被处罚人(缴款人)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代收银行办理缴款后,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清算缴入规定级次国库。
四、其他说明
上述资金的性质属政府非税收入,省内缴款人可根据属地原则到当地代收银行办理资金上缴。 (略) 罚罚款的缴款人为省外供应商时,可按照跨省缴交非税收入业务流程办理,具体流程可通过“福建省 (略) ”政策法规栏目查询。各级采购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收缴义务,确保不予退还保证金及时上缴国库。做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 (略) 罚罚没款项的跟踪和催缴工作。被处罚人逾期不履 (略) 罚决定的,做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 (略) 罚款或 (略) 强制执行。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款分离实施办法》( (略) 令第235 号)和《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要求,现就政府采购保证金 (略) 罚罚款上缴渠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保证金的上缴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非税收入收缴规定,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采购人同级国库。
二、关 (略) 罚罚款的上缴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相关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被我省政府采购监督管 (略) 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略) 罚, (略) 罚人按照非税收入收缴规定将罚款或没收款项上 (略) 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国库。
三、关于缴库程序
上述资金的性质属政府非税收入的“ 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应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缴。采购人(单位)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票据系统”)增加执收项目并申领非税收入票据。具体开票缴库程序如下:
(一)对供应商不予退还保证金的,采购人(单位)应根据《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3 号)规定,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向委托代理机构(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选择“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执收项目),委托代理机构(缴款人)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代收银行办理缴款后,由采购人(单位)开具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清算缴入规定级次国库。采购人(单位)自行收取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单位)开具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后, 生成汇缴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代收银行办理缴款。委托代理机构、采购人凭非税收入票据做相 (略) 理。
(二)对政府采购 (略) 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由做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财政罚没收入”项下选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罚罚款收入”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罚罚款收入”项目。被处罚人(缴款人)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代收银行办理缴款后,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清算缴入规定级次国库。
四、其他说明
上述资金的性质属政府非税收入,省内缴款人可根据属地原则到当地代收银行办理资金上缴。 (略) 罚罚款的缴款人为省外供应商时,可按照跨省缴交非税收入业务流程办理,具体流程可通过“福建省 (略) ”政策法规栏目查询。各级采购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收缴义务,确保不予退还保证金及时上缴国库。做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 (略) 罚罚没款项的跟踪和催缴工作。被处罚人逾期不履 (略) 罚决定的,做 (略) 罚决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 (略) 罚款或 (略)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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