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项目部碎石、砂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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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项目部碎石、砂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项目部碎石、砂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08 09:02:00

招标公告

(略) (略)

东营项目部碎石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 (略) (略) 河口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东营中心渔港港池南侧、 (略) 之间。新建泊位,岸线总长度510m,年吞吐量#吨,设计通过能力11.#吨;疏浚航道7300m,计划总投资:#.#元。

2.2招标内容: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中砂

/

3500

(略) (略) 5号桩码头

2

碎石

粒径小于等于40mm

/

6500

(略) (略) 5号桩码头

3

级配碎石

粒径小于等于40mm

/

3500

(略) (略) 5号桩码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财务状况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货业绩要求:贸易商代理的厂家近3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被1个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东营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项目部碎石、砂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08 09:02:00

招标公告

(略) (略)

东营项目部碎石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 (略) (略) 河口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东营中心渔港港池南侧、 (略) 之间。新建泊位,岸线总长度510m,年吞吐量#吨,设计通过能力11.#吨;疏浚航道7300m,计划总投资:#.#元。

2.2招标内容: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中砂

/

3500

(略) (略) 5号桩码头

2

碎石

粒径小于等于40mm

/

6500

(略) (略) 5号桩码头

3

级配碎石

粒径小于等于40mm

/

3500

(略) (略) 5号桩码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财务状况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货业绩要求:贸易商代理的厂家近3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被1个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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