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本部厂区安防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提升零星修缮询价
集团本部厂区安防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提升零星修缮询价
尊敬的供应商:
集团 (略) 安防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提升零星修缮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称:集团 (略) 安防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提升零星修缮
二、数量:1项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请参阅附件内容。
四、报价相关事宜
1、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相关材料传至“附件上传”。报价单中应注明价格(是否含税/运费/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发票类型及税点、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施工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信息。
2、计划工期:20日历日
3、备注内填写工期日历日。
4、失效日期即为报价有效期。因采购流程涉及一定的时间周期,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适当预留一定的报价有效期,以免影响最终合同的签订和订单的下达。
5、价格基数默认为“1”请勿修改。
6、报价时,请先选择【税率】,然后选择【发票类型】-【增值专用】,最后在【含税价】栏填写含税总价,【未税价】为系统自动计算。
7、主材、主材型号等要求请下载询价公告附件填写报价(请勿修改清单内工程量)。
8、报价过程中,若上传的报价单附件 (略) 填写的含税价不一致时, (略) 填写的含税价为准。
9、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最终定价为合同暂定总价,合同暂定总价并非合同包干价,报价时询价单内各子项的固定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造价审定依据。零星修缮服务竣工验收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办理零星修缮服务量签证认定,编制零星修缮服务结算造价。*方 (略) 对零星修缮服务结算造价进行审核结算,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1)合 (略) 审核后的价格高于合同暂定总价,合同暂定总价作为审定金额;
(2)合 (略) 审核后的价格低于合同暂定总价,按审核后的价格作为审定金额;
(3)合同外服务量按合同外审定金额;
(4)若审减金额比例超10%,*方承担超出审减比例部分的审定费用, (略) 扣除*方承担的审定费用后作为最终审定金额。
10、如需踏勘现场,请于2024年11月11日15:00前与运营保障中心零星工程组联系进行入厂报备,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2024年11月12日9:30开始现场探勘,过时未到现场的将不再次组织现场踏勘。
五、付款方式
1、验收结算完成,*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最终工程结算造价的 97 %,若*方未开具适格发票,*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预留最终工程结算造价的 3 %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工程结算编制按工程量签证认定的工程量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及配套现行费用定额文件规定编制结算, (略) 审计后作为最终工程结算。
尊敬的供应商:
集团 (略) 安防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提升零星修缮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称:集团 (略) 安防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提升零星修缮
二、数量:1项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请参阅附件内容。
四、报价相关事宜
1、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相关材料传至“附件上传”。报价单中应注明价格(是否含税/运费/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发票类型及税点、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施工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信息。
2、计划工期:20日历日
3、备注内填写工期日历日。
4、失效日期即为报价有效期。因采购流程涉及一定的时间周期,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适当预留一定的报价有效期,以免影响最终合同的签订和订单的下达。
5、价格基数默认为“1”请勿修改。
6、报价时,请先选择【税率】,然后选择【发票类型】-【增值专用】,最后在【含税价】栏填写含税总价,【未税价】为系统自动计算。
7、主材、主材型号等要求请下载询价公告附件填写报价(请勿修改清单内工程量)。
8、报价过程中,若上传的报价单附件 (略) 填写的含税价不一致时, (略) 填写的含税价为准。
9、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最终定价为合同暂定总价,合同暂定总价并非合同包干价,报价时询价单内各子项的固定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造价审定依据。零星修缮服务竣工验收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办理零星修缮服务量签证认定,编制零星修缮服务结算造价。*方 (略) 对零星修缮服务结算造价进行审核结算,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1)合 (略) 审核后的价格高于合同暂定总价,合同暂定总价作为审定金额;
(2)合 (略) 审核后的价格低于合同暂定总价,按审核后的价格作为审定金额;
(3)合同外服务量按合同外审定金额;
(4)若审减金额比例超10%,*方承担超出审减比例部分的审定费用, (略) 扣除*方承担的审定费用后作为最终审定金额。
10、如需踏勘现场,请于2024年11月11日15:00前与运营保障中心零星工程组联系进行入厂报备,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2024年11月12日9:30开始现场探勘,过时未到现场的将不再次组织现场踏勘。
五、付款方式
1、验收结算完成,*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最终工程结算造价的 97 %,若*方未开具适格发票,*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预留最终工程结算造价的 3 %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工程结算编制按工程量签证认定的工程量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及配套现行费用定额文件规定编制结算, (略) 审计后作为最终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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