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项目自愈型无机增殖剂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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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项目自愈型无机增殖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项目自愈型无机增殖剂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13 08:52:00

中交第 (略) (略) -银龙

路跨江通道工程项目

自愈型无机增殖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 (略) (略) - (略) 跨江通道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自愈型无机增殖剂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衔 (略) (略) ,北起万江大道, (略) 向南穿越东莞水道和曲海大桥,向南 (略) ,南至港口大道,主线总长度约1.87km,其中隧道全长约1.54km。隧 (略) (略) (略) ,设计速度为50km/h,隧道设计净高为4.5m,隧道主线双向6车道;全线附属设施设置雨水 (略) ,废水 (略) ,管理中心1座。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自愈型无机增殖剂共450.00吨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设计要求。

2.2.2交付时间:暂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年12月之前,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 (略) 万 (略) (略)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月结,支付条件: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于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7%款项;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为交货后6个月。

2.2.6最高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所提供的物资产品能够满足需方现场需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1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6 日15:00点至2024年11月12 日15:00点(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4.2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 . (略) 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 .2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人通过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11月 12 日15:00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方要求送样至第三方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参与 评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68号

商务联系人:曹学根

电 话: 020-#

现场联系人:卢荣钊

电 话: #

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姚鹏展

电话:020-#

电子邮件:*@*ccc4.com

中交第 (略)

2024年11月13日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 (略) , (略) , (略) ,广州,东莞,020-,codekuaall

公告标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项目自愈型无机增殖剂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13 08:52:00

中交第 (略) (略) -银龙

路跨江通道工程项目

自愈型无机增殖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 (略) (略) - (略) 跨江通道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自愈型无机增殖剂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衔 (略) (略) ,北起万江大道, (略) 向南穿越东莞水道和曲海大桥,向南 (略) ,南至港口大道,主线总长度约1.87km,其中隧道全长约1.54km。隧 (略) (略) (略) ,设计速度为50km/h,隧道设计净高为4.5m,隧道主线双向6车道;全线附属设施设置雨水 (略) ,废水 (略) ,管理中心1座。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自愈型无机增殖剂共450.00吨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设计要求。

2.2.2交付时间:暂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年12月之前,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 (略) 万 (略) (略)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月结,支付条件: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于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7%款项;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为交货后6个月。

2.2.6最高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所提供的物资产品能够满足需方现场需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1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6 日15:00点至2024年11月12 日15:00点(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4.2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 . (略) 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 .2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人通过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11月 12 日15:00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方要求送样至第三方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参与 评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68号

商务联系人:曹学根

电 话: 020-#

现场联系人:卢荣钊

电 话: #

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姚鹏展

电话:020-#

电子邮件:*@*ccc4.com

中交第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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