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绿色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工业广场各单体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基坑、沟槽开挖、回填、弃运施工二次采购公告
通道县绿色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工业广场各单体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基坑、沟槽开挖、回填、弃运施工二次采购公告
工程项目简要描述 | 1、工程范围:通道县绿色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工业广场各单体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基坑、沟槽开挖、回填、弃运施工 。详见公告附件中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 。 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日起200个日历天 |
工程采购详细要求 |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高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略) 不能同时报价,提供的报价均无效。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已经取得相应资质或合格证。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否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信用信息报告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地址: ://http://**.cn/),所有提交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 |
3 | 付款方式 | 在(略)方收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结算资料后的次月结合资金使用情况向(略)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不超过80%的项目中期结算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0%,工程竣工结算后付至97%,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 ,一年后返还(无利息)。进度款支付有延误的,(略)方不得停工阻工,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略)方承担。 |
报价须知 | 1.本次项目不含税控制总价为(略).00元,结算时按单价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报价人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价单进行报价,如报价总价超控制总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含按完成工作内容所需的各类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或设备或材料的往返调遣费、人工费、车辆等机具维护保养费、环保措施费用、水电费、燃油费、安全费、设备人员保险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等以及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各种风险、责任和义务产生的费用; 3.采购人按不含税报价加应计增值税支付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请报价人充分考虑影响价格的各项因素,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如报价单位满足3家及以上,选择1家合格单位;不足3家,视为询比失败,进行二次询比;二次询比失败,直接与报价单位线上议价。 |
工程项目简要描述 | 1、工程范围:通道县绿色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工业广场各单体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基坑、沟槽开挖、回填、弃运施工 。详见公告附件中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 。 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日起200个日历天 |
工程采购详细要求 |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高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略) 不能同时报价,提供的报价均无效。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已经取得相应资质或合格证。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否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信用信息报告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地址: ://http://**.cn/),所有提交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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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 |
3 | 付款方式 | 在(略)方收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结算资料后的次月结合资金使用情况向(略)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不超过80%的项目中期结算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0%,工程竣工结算后付至97%,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 ,一年后返还(无利息)。进度款支付有延误的,(略)方不得停工阻工,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略)方承担。 |
报价须知 | 1.本次项目不含税控制总价为(略).00元,结算时按单价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报价人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价单进行报价,如报价总价超控制总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含按完成工作内容所需的各类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或设备或材料的往返调遣费、人工费、车辆等机具维护保养费、环保措施费用、水电费、燃油费、安全费、设备人员保险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等以及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各种风险、责任和义务产生的费用; 3.采购人按不含税报价加应计增值税支付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请报价人充分考虑影响价格的各项因素,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如报价单位满足3家及以上,选择1家合格单位;不足3家,视为询比失败,进行二次询比;二次询比失败,直接与报价单位线上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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