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宝航技术中心分析仪器设备采购询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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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宝航技术中心分析仪器设备采购询比价

  • 询价单号:RR*O054
  • 采购商:兰州宝 (略)
  •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 模式:
  • 联系人:王代明
  • 联系电话:*
  • 订单状态:报名中
  • 询价时间:2024/11/14 11:10
  •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7 15:00
  •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17 15:00

兰州宝航技术中心分析仪器设备采购询比价

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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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 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
  • 保证金:1000.00

报名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中国宝武禁入名单中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4、具有本次询比价设备的供货能力5、报名供应 (略) 资质证件6、本次询价设备严格按照清单交货期全部交货

商务条款: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日期:标的见清单;交货期:2024年12月20日,未税报价(税率13%) 第二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要求: A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本合同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标准(以其中高者为准)。 B为确保本合同设备的质量、性能及成套,出厂前卖方须进行严格的检验、试验和试运转,切实做到不成套、不合格品不出厂,因为质量问题对最终用户造成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C卖方提供货物为加工合理的标准产品并方便现场安装使用。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A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按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进行包装,并具有良好的防湿、 防震、防锈、防盗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而不使货物受损,否则卖方将承担货物损坏、丢失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B卖方应对货物包装力求节能,满足环境要求。设备的外包装材料原则上采用木材。 第四条:交货方式:按以下【A】条款操作: A 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送至本合同第六条的指定地点。 B 货物由买方至本合同第六条的指定地点自提。 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运输。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提货通知方可发货。提货通知上的提货信息包括提货人、运载工具的牌号、提货日期、提货数量等,卖方在实际交货过程中应就提货通知中的内容予以核实。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合理损耗为货物数量的【0】‰。 第六条:交货地点:兰州宝 (略) 。 第七条:运输方式:汽车配送。 第八条:运费负担:按以下【A】条款操作: A 货物的运费由卖方承担。包含在本合同的实际结算金额中。 B 货物的运费由买方承担。包含在本合同的实际结算金额中。 第九条: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本合同第六条的交货地点后转移。 第十条:货物验收: 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交货数量对货物进行验收。 1、质量异议:卖方须在货物到达本合同第六条所约定的交货地点前向买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如果货物经买方检验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将于收货后告知卖方。如果卖方对买方的化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及时对该批货物进行复检,以复检报告为准,若第三方复检结果显示该批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同意买方有权:要么(A)仅仅以折扣价同意接受该货物,该折扣价由双方协商;或(B)若双方无法达成上述(A)款意见,则卖方必 (略) 理该不合格的货物并承担所有相关的费用,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货。 2、数量异议:如果货物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且超过约定的合理损耗范围及交货公差范围,买方将于收货后告知卖方。如果卖方对买方的数量结果有异议,双方共同对该批货物进行检测。若检测后货物数量确与合同约定不符,双方同意买方有权:要么(A)以实际数量同意接受,差异部分价格将由双方协商;或(B)若双方无法达成上述(A)款意见,则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或运回多余的货物,补充发货或运回多余货物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资料交付:卖方在交付设备时,随箱向买方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二份,若同一设备分箱包装,随箱资料均放在该设备分箱号中序号为 1 的箱内。 (1)装箱单: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编号及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图号(若箱内有解体部件则应列出该部件在装配图上的序号)、重量等; (2)装箱资料清单:内容包括本合同号、设备编号及名称、制造厂、资料名 称和份数等; (3)产品合格证(其中复印件一份); (4)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安装、试运转、试车、操作、维护要领等内容); (5)设备的随供件清单; (6)产品检验记录; (7)设备装配图(包括总装图、安装维修所需的部装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管线图); (8)解体发运设备,需提供解体部件清单。 4、设备开箱检验: (1)设备运抵现场后,应在5天内,最迟不超过7天进行开箱检验,买方应在开箱前3天通知卖方。卖方应按买方的开箱检验通知定日期参加开箱工作。开箱工作应连续、有效进行。如卖方不能按时参加开箱检验,买方可自行开箱,卖方则应承认买方的检验结果。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属卖方的责任卖方应负 (略) 理,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属卖方的责任,卖方应积极协助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2)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损时,买方开箱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入“开箱检 验记录”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签字后,各执二份。 (3)买方在设备开箱检验的同时对设备的包装进行检查。如卖方的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包装要求,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方设备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买方应按以下【A】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A 先交货后付款: ①设备交付款:合同总价的80%,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部设备、资料交付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含增值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含增值税)后60日内买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给卖方,同时支付设备的全额税款。 ②设备功能考核款:合同总价的1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投入使用2个月后,设备功能满足要求且稳定运行,经买方确认并签署功能考核验收单后,买方在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功能考核款给卖方。 ③设备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卖方在本合同的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资料交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运行正常),经买方确认并签署《国内设备合同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确认表》后,可向买方办理收取尾款的工作。在支付尾款前,双方应做好合同价格的最后一次清算工作。根据最后清算结果,买方在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给卖方支付设备尾款。 B 先付款后交货;卖方在收到买方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卖方银行账户的货款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货物,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期: 除了第十三条第4条款所述的情况,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负荷试车起连续、正常运行满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设备全部交付完毕后18个月,设备的防锈保证期不少于设备全部交付完毕日起36个月。 第十三条:保证责任与违约金: 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制造标准,且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情况下能够可靠和安全的运行。 2、卖方保证,卖方拥有本合同项下产品卖给买方使用的权利。卖方保证,买方有权在任何国家使用、销售其使用卖方产品所制造的任何产品。如果任何第三方指控买方侵权,卖方应就其产品不侵权提供说明及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知 识产权不侵权承诺书、澄清技术来源,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无条件自行负担费用为买方辩护, (略) 裁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设备安装调试通知书后在买方规定的时间派技术人员到 买方指导安装调试。安装调试中,由于卖方设备的原因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影响 工程安装和投产,造成现场窝工,卖方应予以补偿,其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 由于卖方设计、制造和材料等问题而造成产品的任何缺陷,则当卖方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派人赴买方免 (略) 理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直至达到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对修理或更换的产品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5、卖方承诺的应履行的合同条款和职责,如果不能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买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工作,以保证产品的供应,卖方应承担买方为此而发生的费用。 6、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卖方除按以上条款负责修理、降价、更换外,还应相应赔偿*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7、由于卖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及提供技术资料,卖方同意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比率为每迟交1周,罚迟交部分设备金额的0.5% ,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迟交货时 间超过2周以上时,买卖双方应进行协商,卖方应采取一切措施满足*方要求, 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技术资料每迟交一周罚款3000元人民币,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迟交技术资料罚款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8、由于卖方原因推迟交货或技术资料超过 30 天, 买方有权因卖方实质性违约而撤销合同,由此产生的买方的一切费用,成本等支出,卖方必须全部承担。 买方在此情况下不受任何7条款的违约金上限亦或任何的合同责任总上限 (如果有)的约束。 9、卖方未能履行技术规格书文件或本合同中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义务,买方将按合同总价 5%的比例对卖方进 (略) 罚,违约金的支付将从尾款中扣除。 10、由于卖方责任造成设备重复安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卖方派往买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或规程,属卖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卖方负责。 12、因卖方违约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及遭受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并且,如卖方违约致使买方遭受损失金额累计达到实际结算金额的【10】%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13、对于卖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如卖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14、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个日历日内回收,则买方 (略) 理该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5、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实际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16、卖方必须保证货物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必须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货物提供详细、特别的说明,对货物的运输、搬运、储藏、废物回收等有特别要求的,卖方应当提示买方特别小心。由于卖方疏忽造成买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7、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关于货物的经营证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就储运该货物要求的所有文件等,以便买方及时备案和申报。由于卖方证照过期造成买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8、卖方应对进入 (略) 范围内参与运输的人员、车辆安全负责,驾驶人员必须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持证上岗,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检验合格且证照齐全有效。驾驶人员进 (略) 域遵 (略) 域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人员的指挥。 19、在设备“安装”和“试运转”直至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如发现设备短缺和质量等问题,卖方 (略) 理解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技术条款:1、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报名附件:

物料名称:马弗炉

  • 品类:
  • 采购数量:1.0000
  • 计量单位:台
  • 规格:见技术协议
  • 交货时间:2024/12/20 00:00
  • 物流方式:
  • 提货地:
  • 到货地:

备注:

物料名称:哈氏可磨性指数测定仪

  • 品类:
  • 采购数量:1.0000
  • 计量单位:台
  • 规格:见技术协议
  • 交货时间:2024/12/20 00:00
  • 物流方式:
  • 提货地:
  • 到货地:

备注:

物料名称:粘结指数测定仪

  • 品类:
  • 采购数量:1.0000
  • 计量单位:台
  • 规格:见技术协议
  • 交货时间:2024/1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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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货地:
  • 到货地:

备注:

,兰州
  • 询价单号:RR*O054
  • 采购商:兰州宝 (略)
  •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 模式:
  • 联系人:王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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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单状态:报名中
  • 询价时间:2024/11/14 11:10
  •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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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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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中国宝武禁入名单中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4、具有本次询比价设备的供货能力5、报名供应 (略) 资质证件6、本次询价设备严格按照清单交货期全部交货

商务条款: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日期:标的见清单;交货期:2024年12月20日,未税报价(税率13%) 第二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要求: A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本合同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标准(以其中高者为准)。 B为确保本合同设备的质量、性能及成套,出厂前卖方须进行严格的检验、试验和试运转,切实做到不成套、不合格品不出厂,因为质量问题对最终用户造成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C卖方提供货物为加工合理的标准产品并方便现场安装使用。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A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按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进行包装,并具有良好的防湿、 防震、防锈、防盗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而不使货物受损,否则卖方将承担货物损坏、丢失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B卖方应对货物包装力求节能,满足环境要求。设备的外包装材料原则上采用木材。 第四条:交货方式:按以下【A】条款操作: A 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送至本合同第六条的指定地点。 B 货物由买方至本合同第六条的指定地点自提。 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运输。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提货通知方可发货。提货通知上的提货信息包括提货人、运载工具的牌号、提货日期、提货数量等,卖方在实际交货过程中应就提货通知中的内容予以核实。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合理损耗为货物数量的【0】‰。 第六条:交货地点:兰州宝 (略) 。 第七条:运输方式:汽车配送。 第八条:运费负担:按以下【A】条款操作: A 货物的运费由卖方承担。包含在本合同的实际结算金额中。 B 货物的运费由买方承担。包含在本合同的实际结算金额中。 第九条: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本合同第六条的交货地点后转移。 第十条:货物验收: 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交货数量对货物进行验收。 1、质量异议:卖方须在货物到达本合同第六条所约定的交货地点前向买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如果货物经买方检验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将于收货后告知卖方。如果卖方对买方的化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及时对该批货物进行复检,以复检报告为准,若第三方复检结果显示该批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同意买方有权:要么(A)仅仅以折扣价同意接受该货物,该折扣价由双方协商;或(B)若双方无法达成上述(A)款意见,则卖方必 (略) 理该不合格的货物并承担所有相关的费用,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货。 2、数量异议:如果货物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且超过约定的合理损耗范围及交货公差范围,买方将于收货后告知卖方。如果卖方对买方的数量结果有异议,双方共同对该批货物进行检测。若检测后货物数量确与合同约定不符,双方同意买方有权:要么(A)以实际数量同意接受,差异部分价格将由双方协商;或(B)若双方无法达成上述(A)款意见,则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或运回多余的货物,补充发货或运回多余货物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资料交付:卖方在交付设备时,随箱向买方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二份,若同一设备分箱包装,随箱资料均放在该设备分箱号中序号为 1 的箱内。 (1)装箱单: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编号及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图号(若箱内有解体部件则应列出该部件在装配图上的序号)、重量等; (2)装箱资料清单:内容包括本合同号、设备编号及名称、制造厂、资料名 称和份数等; (3)产品合格证(其中复印件一份); (4)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安装、试运转、试车、操作、维护要领等内容); (5)设备的随供件清单; (6)产品检验记录; (7)设备装配图(包括总装图、安装维修所需的部装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管线图); (8)解体发运设备,需提供解体部件清单。 4、设备开箱检验: (1)设备运抵现场后,应在5天内,最迟不超过7天进行开箱检验,买方应在开箱前3天通知卖方。卖方应按买方的开箱检验通知定日期参加开箱工作。开箱工作应连续、有效进行。如卖方不能按时参加开箱检验,买方可自行开箱,卖方则应承认买方的检验结果。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属卖方的责任卖方应负 (略) 理,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属卖方的责任,卖方应积极协助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2)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损时,买方开箱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入“开箱检 验记录”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签字后,各执二份。 (3)买方在设备开箱检验的同时对设备的包装进行检查。如卖方的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包装要求,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方设备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买方应按以下【A】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A 先交货后付款: ①设备交付款:合同总价的80%,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部设备、资料交付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含增值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含增值税)后60日内买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给卖方,同时支付设备的全额税款。 ②设备功能考核款:合同总价的1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投入使用2个月后,设备功能满足要求且稳定运行,经买方确认并签署功能考核验收单后,买方在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功能考核款给卖方。 ③设备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卖方在本合同的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资料交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运行正常),经买方确认并签署《国内设备合同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确认表》后,可向买方办理收取尾款的工作。在支付尾款前,双方应做好合同价格的最后一次清算工作。根据最后清算结果,买方在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给卖方支付设备尾款。 B 先付款后交货;卖方在收到买方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卖方银行账户的货款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货物,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期: 除了第十三条第4条款所述的情况,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负荷试车起连续、正常运行满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设备全部交付完毕后18个月,设备的防锈保证期不少于设备全部交付完毕日起36个月。 第十三条:保证责任与违约金: 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制造标准,且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情况下能够可靠和安全的运行。 2、卖方保证,卖方拥有本合同项下产品卖给买方使用的权利。卖方保证,买方有权在任何国家使用、销售其使用卖方产品所制造的任何产品。如果任何第三方指控买方侵权,卖方应就其产品不侵权提供说明及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知 识产权不侵权承诺书、澄清技术来源,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无条件自行负担费用为买方辩护, (略) 裁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设备安装调试通知书后在买方规定的时间派技术人员到 买方指导安装调试。安装调试中,由于卖方设备的原因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影响 工程安装和投产,造成现场窝工,卖方应予以补偿,其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 由于卖方设计、制造和材料等问题而造成产品的任何缺陷,则当卖方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派人赴买方免 (略) 理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直至达到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对修理或更换的产品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5、卖方承诺的应履行的合同条款和职责,如果不能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买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工作,以保证产品的供应,卖方应承担买方为此而发生的费用。 6、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卖方除按以上条款负责修理、降价、更换外,还应相应赔偿*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7、由于卖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及提供技术资料,卖方同意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比率为每迟交1周,罚迟交部分设备金额的0.5% ,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迟交货时 间超过2周以上时,买卖双方应进行协商,卖方应采取一切措施满足*方要求, 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技术资料每迟交一周罚款3000元人民币,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迟交技术资料罚款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8、由于卖方原因推迟交货或技术资料超过 30 天, 买方有权因卖方实质性违约而撤销合同,由此产生的买方的一切费用,成本等支出,卖方必须全部承担。 买方在此情况下不受任何7条款的违约金上限亦或任何的合同责任总上限 (如果有)的约束。 9、卖方未能履行技术规格书文件或本合同中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义务,买方将按合同总价 5%的比例对卖方进 (略) 罚,违约金的支付将从尾款中扣除。 10、由于卖方责任造成设备重复安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卖方派往买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或规程,属卖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卖方负责。 12、因卖方违约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及遭受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并且,如卖方违约致使买方遭受损失金额累计达到实际结算金额的【10】%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13、对于卖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如卖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14、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个日历日内回收,则买方 (略) 理该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5、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实际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16、卖方必须保证货物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必须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货物提供详细、特别的说明,对货物的运输、搬运、储藏、废物回收等有特别要求的,卖方应当提示买方特别小心。由于卖方疏忽造成买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7、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关于货物的经营证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就储运该货物要求的所有文件等,以便买方及时备案和申报。由于卖方证照过期造成买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8、卖方应对进入 (略) 范围内参与运输的人员、车辆安全负责,驾驶人员必须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持证上岗,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检验合格且证照齐全有效。驾驶人员进 (略) 域遵 (略) 域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人员的指挥。 19、在设备“安装”和“试运转”直至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如发现设备短缺和质量等问题,卖方 (略) 理解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技术条款:1、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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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马弗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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