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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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业用房

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业用房
标的名称 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业用房
项目编码 DSCQ2024BEB(略) 挂牌价格 50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14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27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5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服务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 (略) 专用账户结算:

账户名称:西藏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城东支行

账 号:(略)(略)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 (略) )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西航港 (略) 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铺。

2、本次转让房屋已出租,租期为 3 年,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 日止,租金第一年期内为 (略)元/年 ,后续两年的年房屋租金上涨 5% ,即2024-2025期与2025-2026年租金为 2.(略)元/年 ,但转让方未提供租赁合同原件,转让方对租赁合同以及租金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同等价位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凡主张享有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须在拍卖前5天前与委托方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次转让的标的已经办理抵押登记,不存在查封、担保等影响产权交易的情况。

5、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面积、 (略) 、设施等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6、本次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7、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详 (略) 相关政策,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予退还,交易双方应向西藏 (略) 支付的服务费亦不予退还。

8、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气费、物管欠费、滞纳金和罚款均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11-2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西藏 (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城东支行 (略)(略)
(略) 置方式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 (略) 置。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 (略) 置。

保证事项

请详见公告。

处置办法

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略)
交易须知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 (略) 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 (略) 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 (略) 举报。举报电话:028-(略)。

本规则未尽事宜, (略) 工作人员。


风险提示

, (略) ,西藏,上海,成都,拉萨,028-6
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业用房
标的名称 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业用房
项目编码 DSCQ2024BEB(略) 挂牌价格 50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14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27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5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服务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 (略) 专用账户结算:

账户名称:西藏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城东支行

账 号:(略)(略)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 (略) )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西航港 (略) 二段499号4栋3楼321号商铺。

2、本次转让房屋已出租,租期为 3 年,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 日止,租金第一年期内为 (略)元/年 ,后续两年的年房屋租金上涨 5% ,即2024-2025期与2025-2026年租金为 2.(略)元/年 ,但转让方未提供租赁合同原件,转让方对租赁合同以及租金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同等价位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凡主张享有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须在拍卖前5天前与委托方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次转让的标的已经办理抵押登记,不存在查封、担保等影响产权交易的情况。

5、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面积、 (略) 、设施等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6、本次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7、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详 (略) 相关政策,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予退还,交易双方应向西藏 (略) 支付的服务费亦不予退还。

8、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气费、物管欠费、滞纳金和罚款均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11-2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西藏 (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城东支行 (略)(略)
(略) 置方式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 (略) 置。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 (略) 置。

保证事项

请详见公告。

处置办法

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略)
交易须知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 (略) 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 (略) 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 (略) 举报。举报电话:028-(略)。

本规则未尽事宜, (略) 工作人员。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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