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福州松下港项目砂石料采购
四航局福州松下港项目砂石料采购
公告标题:四航局福州松下港项目砂石料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0 11:00:00
本招标项目福州港 (略) 山 (略) 17号泊位工程砂石料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清湾北岸湾口, (略) 松下村南侧。工程建设规模:新建 5 万吨级通用泊位 1 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 175 万吨,总工期 18 个月。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砂石料采购,暂定采购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按照附件图纸的要求加工。
2.2.2交付时间:具体供货周期视招标单位施工进度而定,以项目完工为准。
2.2.3交付地点:中交第 (略) 福州港 (略) 山 (略) 17号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位置。
2.2.4 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支付审定工程量的70%,完工支付至85%;待**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款项,扣除*方违约、罚款等应付款项后支付*方除保修金外的其他款项。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 (略) 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7最高限价:元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方检测要求即可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3个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1:00:00至2024年11月25日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标费用件:300元。
请报价单位在招标文件获取前3天内将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备注:福州港 (略) 山 (略) 17号泊位工程项目标书费,并在报价文件内附转账凭证,否则报价不予接受。
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中交第 (略) 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0705 7701 7591 5R
地址: (略) (略) 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古井支行,
账号:4438 1401 0400 *
电话:0750-*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30日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公告标题:四航局福州松下港项目砂石料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0 11:00:00
本招标项目福州港 (略) 山 (略) 17号泊位工程砂石料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清湾北岸湾口, (略) 松下村南侧。工程建设规模:新建 5 万吨级通用泊位 1 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 175 万吨,总工期 18 个月。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砂石料采购,暂定采购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按照附件图纸的要求加工。
2.2.2交付时间:具体供货周期视招标单位施工进度而定,以项目完工为准。
2.2.3交付地点:中交第 (略) 福州港 (略) 山 (略) 17号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位置。
2.2.4 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支付审定工程量的70%,完工支付至85%;待**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款项,扣除*方违约、罚款等应付款项后支付*方除保修金外的其他款项。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 (略) 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7最高限价:元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方检测要求即可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3个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1:00:00至2024年11月25日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标费用件:300元。
请报价单位在招标文件获取前3天内将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备注:福州港 (略) 山 (略) 17号泊位工程项目标书费,并在报价文件内附转账凭证,否则报价不予接受。
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中交第 (略) 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0705 7701 7591 5R
地址: (略) (略) 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古井支行,
账号:4438 1401 0400 *
电话:0750-*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30日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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