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东南公司阳翟项目砂浆采购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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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建筑东南公司阳翟项目砂浆采购询价函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东南公司阳翟项目砂浆采购询价函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0 16:57:00

中交建筑东南公司阳翟项目砂浆采购询价函

(编号:ZJJZ-YZXM-SJCG-2024-006)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北侧( (略) (略) 北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略).1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略).17m2,地下建筑面积为7200.00㎡。拟建物主要由主楼(租赁性住房,附 (略) 及店面)、设备用房和地下室组成。

1.2询价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包件号/备注

1

预拌抹灰砂浆

M20(42.5)

m3

950

2024年12月至施工结束,以施工单位要求为准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北侧( (略) (略) 北侧),中 (略) (略) (略) 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施工场地内

GB/T (略)-2019《预拌砂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2010

/

2

预拌砌筑砂浆

M5(42.5)

m3

300

3

预拌砌筑砂浆

M7.5(42.5)

m3

80

合计

m3

1330

二、支付方式

2.1无预付款。

2.2 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后次月30日前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 ,27%的货款在当年年底支付,剩余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每批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在供货完成、双方签订最终清算协议起算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时需方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2.3需方以砂浆试件28天强度报告为砂浆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当期结算时,扣除上期结算砂浆28天强度达不到要求的部分,同时扣除供方应承担的因上期砂浆强度达不到要求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金额。

2.4 结算时,供方必须保证本次结算的砂浆所使用的原材料(包括砂、水泥、外加剂、水质等)的材料检测报告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提供书面证明。

2.5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三、计量方式

3.1数量砂浆的确定

3.1.1预拌砂浆运抵施工现场时,由需方持有相应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按现行规范要求现场制作、养护试块,并做好相应记录,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由需方负责将试块送至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养护和检测,相关费用检测合格由需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由供方承担,检测结果作为砂浆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3.1.2经检验供方提供的砂浆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1.3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砂浆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如:砂浆骨料级配不合格、配合比错误、大面积离析等),需方有权采取任何合理措施,供方接受,损失由供方承担。

3.1.4在砂浆使用前,供方应将砂浆配合比、砂、水泥、外加剂等材料的试验检测报告的有效质保资料送交需方,需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免除实体砂浆因供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责任。原材料检测频率按照国家、部委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3.1.5预拌砂浆供应商应随车提供以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盘通知单、砂浆出厂流动性、和易性及工作性能评定、方量单、配合比设计报告、配合比原材料检测报告,28天强度报告(到期提供)等质量证明文件。

3.1.6预拌砂浆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各标号砂浆原材料、配合比、计量装置的检查工作,施工过程中当发现预拌砂浆供应商不按验证时通过的原材料、配合比生产砂浆且未履行提前告知手续的情况下或计量装置误差超标,给需方造成费用损失,责任由供方承担。

3.2 如需方对供应砂浆数量有异议,应在1小时之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之内必须到达现场,共同协商解决,经核实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在供方人员未到达现场时,需方不得自行改变施工现场状况;如供方人员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则视为认可需方确认的数量;

3.3 需方在工地现场委派专人负责砂浆的签收工作,并给供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非经需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小票,视为废票。

四、定价方式

4.1本次投标以2024年11月5日《 (略) 建设 (略) 》(http://**)发布的对应标号品种的预拌砂浆价格(税后综合价格)为报价基准予以(下浮)报价。

4.2综合单价为砂浆运送到需方施工现场包含增值 (略) 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包括:预拌砂浆的材料费(含随机备件、工具)、检验试验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4.3采用浮动单价结算,浮动方式为:供货当日《 (略) 建设 (略) 》(http://**)发布的对应标号品种的预拌砂浆价格(税后综合价格)下浮后的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定价方式及下浮比例合同期间不进行调整。

4.4供 (略) 价的,则以供应日之前最 (略) 价为准。

4.5含税综合单价=《 (略) 建设 (略) 》(http://**)公布的对应标号品种的预拌砂浆含税价×(1-信息价下浮比率)。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

六、质量标准

6.1 砂浆运抵施工现场时,由需方持有相应上岗证的技术人员监督供方外检人员按现行规范要求现场制作、养护试块,并做好相应记录,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由供方负责将试块送至需方试验室(如项目未建试验室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养护和检测,相关费用检测合格由需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由供方承担,检测结果作为砂浆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6.2 经检验供方提供的砂浆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3 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砂浆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需方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属于砂浆质量责任的(如:砂浆骨料级配不合格、配合比错误、大面积离析等),需方有权采取任何合理措施,供方接受,损失由供方承担。

6.4 供方提供的砂浆产品可存储的时间应不低于12h,以砂浆产品到达需方施工现场的时间起算。在此期间,砂浆应当具备良好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后的质量保证。

七、其他条款

7.1 供货时间:以需方书面(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7.2 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具体调整方法参照第四条“定价方式”进行调整。

八、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20日至2024年1126日10时,通过远程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

九、报价单的递交

9.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请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至2024年11月28日1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9.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询 价 方:中 (略) (略) (略) 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嘉铭

电 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与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福建, (略) , (略) ,厦门,codekuaall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东南公司阳翟项目砂浆采购询价函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0 16:57:00

中交建筑东南公司阳翟项目砂浆采购询价函

(编号:ZJJZ-YZXM-SJCG-2024-006)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北侧( (略) (略) 北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略).1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略).17m2,地下建筑面积为7200.00㎡。拟建物主要由主楼(租赁性住房,附 (略) 及店面)、设备用房和地下室组成。

1.2询价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包件号/备注

1

预拌抹灰砂浆

M20(42.5)

m3

950

2024年12月至施工结束,以施工单位要求为准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北侧( (略) (略) 北侧),中 (略) (略) (略) 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施工场地内

GB/T (略)-2019《预拌砂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2010

/

2

预拌砌筑砂浆

M5(42.5)

m3

300

3

预拌砌筑砂浆

M7.5(42.5)

m3

80

合计

m3

1330

二、支付方式

2.1无预付款。

2.2 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后次月30日前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 ,27%的货款在当年年底支付,剩余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每批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在供货完成、双方签订最终清算协议起算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时需方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2.3需方以砂浆试件28天强度报告为砂浆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当期结算时,扣除上期结算砂浆28天强度达不到要求的部分,同时扣除供方应承担的因上期砂浆强度达不到要求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金额。

2.4 结算时,供方必须保证本次结算的砂浆所使用的原材料(包括砂、水泥、外加剂、水质等)的材料检测报告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提供书面证明。

2.5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三、计量方式

3.1数量砂浆的确定

3.1.1预拌砂浆运抵施工现场时,由需方持有相应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按现行规范要求现场制作、养护试块,并做好相应记录,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由需方负责将试块送至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养护和检测,相关费用检测合格由需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由供方承担,检测结果作为砂浆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3.1.2经检验供方提供的砂浆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1.3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砂浆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如:砂浆骨料级配不合格、配合比错误、大面积离析等),需方有权采取任何合理措施,供方接受,损失由供方承担。

3.1.4在砂浆使用前,供方应将砂浆配合比、砂、水泥、外加剂等材料的试验检测报告的有效质保资料送交需方,需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免除实体砂浆因供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责任。原材料检测频率按照国家、部委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3.1.5预拌砂浆供应商应随车提供以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盘通知单、砂浆出厂流动性、和易性及工作性能评定、方量单、配合比设计报告、配合比原材料检测报告,28天强度报告(到期提供)等质量证明文件。

3.1.6预拌砂浆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各标号砂浆原材料、配合比、计量装置的检查工作,施工过程中当发现预拌砂浆供应商不按验证时通过的原材料、配合比生产砂浆且未履行提前告知手续的情况下或计量装置误差超标,给需方造成费用损失,责任由供方承担。

3.2 如需方对供应砂浆数量有异议,应在1小时之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之内必须到达现场,共同协商解决,经核实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在供方人员未到达现场时,需方不得自行改变施工现场状况;如供方人员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则视为认可需方确认的数量;

3.3 需方在工地现场委派专人负责砂浆的签收工作,并给供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非经需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小票,视为废票。

四、定价方式

4.1本次投标以2024年11月5日《 (略) 建设 (略) 》(http://**)发布的对应标号品种的预拌砂浆价格(税后综合价格)为报价基准予以(下浮)报价。

4.2综合单价为砂浆运送到需方施工现场包含增值 (略) 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包括:预拌砂浆的材料费(含随机备件、工具)、检验试验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4.3采用浮动单价结算,浮动方式为:供货当日《 (略) 建设 (略) 》(http://**)发布的对应标号品种的预拌砂浆价格(税后综合价格)下浮后的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定价方式及下浮比例合同期间不进行调整。

4.4供 (略) 价的,则以供应日之前最 (略) 价为准。

4.5含税综合单价=《 (略) 建设 (略) 》(http://**)公布的对应标号品种的预拌砂浆含税价×(1-信息价下浮比率)。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

六、质量标准

6.1 砂浆运抵施工现场时,由需方持有相应上岗证的技术人员监督供方外检人员按现行规范要求现场制作、养护试块,并做好相应记录,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由供方负责将试块送至需方试验室(如项目未建试验室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养护和检测,相关费用检测合格由需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由供方承担,检测结果作为砂浆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6.2 经检验供方提供的砂浆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3 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砂浆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需方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属于砂浆质量责任的(如:砂浆骨料级配不合格、配合比错误、大面积离析等),需方有权采取任何合理措施,供方接受,损失由供方承担。

6.4 供方提供的砂浆产品可存储的时间应不低于12h,以砂浆产品到达需方施工现场的时间起算。在此期间,砂浆应当具备良好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后的质量保证。

七、其他条款

7.1 供货时间:以需方书面(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7.2 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具体调整方法参照第四条“定价方式”进行调整。

八、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20日至2024年1126日10时,通过远程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

九、报价单的递交

9.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请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至2024年11月28日1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9.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询 价 方:中 (略) (略) (略) 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嘉铭

电 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与


在线报名地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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