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张家湾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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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张家湾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略) 张家 (略) 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 (略) 张家 (略) 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略) 发 (略) 以都发改审批【2023】第71号、都发改审函【2024】16号、都发改审函【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 (略) 发 (略)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23】第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奎光塔街道塔子村1 (略) 幸福街道幸福村。

2.2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9.4亩,建设面积7605平方米,建设住宅。(以最终竣工审计面积为准)

2.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 (略) 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 (略) 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 (略) 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1个已完工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元(含*元)或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投资额*元(含*元)或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元(含*元)或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略) 中段49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略) 张家 (略) 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 (略) 张家 (略) 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略) 发 (略) 以都发改审批【2023】第71号、都发改审函【2024】16号、都发改审函【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 (略) 发 (略)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23】第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奎光塔街道塔子村1 (略) 幸福街道幸福村。

2.2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9.4亩,建设面积7605平方米,建设住宅。(以最终竣工审计面积为准)

2.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 (略) 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 (略) 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 (略) 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1个已完工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元(含*元)或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投资额*元(含*元)或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元(含*元)或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略) 中段49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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