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二公司车辆租赁框服务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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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二公司车辆租赁框服务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四航局二公司车辆租赁框服务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5 10:00:00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租赁框架协议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车辆租赁框架协议,型号详见附表。

2.2.2服务时间:2025-01-01至2026年12-31

2.2.3 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实际以询价人各项目部实际需求为准。

2、要求提供车辆注册日(首次上牌日)起2年内车辆用作租赁。

3、车辆牌照无特殊要求;

4、报价人所提供的车辆须是无事故维修,无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等主要部位的维修记录的车辆;所提供车辆需按期进行保养维护,以保证车辆正常工况;

5、报价人所提供车辆必须购置以下额度保险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保险资料:

1)第三者责任险(略)元;

2)车上乘客、司机责任险,每个座位不低于(略)元;

3)车身损失险、车辆盗抢险、车辆自燃险、玻璃险、 (略) 规定购置额度投保;

6、报价人所提供的车辆需附带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明、相关保险资料、行车记录仪、车辆使用说明书及配套应急物品(灭火器、反光衣等);

7、当询价人实际租赁需求发生变动时,询价人可对实际租赁的车辆品牌及类型按需调整。报价人不得因询价人租赁数量及类型变化提出任何异议和索赔主张。若询价人需增加租赁同类型车辆,报价人承诺同意按以上同类型车辆报价租赁给询价人。

2.2.4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模式;

1、报价人所报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为完成相应项目所需车辆在租赁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除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三项费用外的车辆租金、车辆正常损耗、车辆保险、车船税、车辆保养费、车辆维修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车辆租赁费用并已包含预期的本项目约定租 (略) 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改变导致的费用波动风险费;

2、车辆租赁费用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在项目实施 (略) 场上车辆租赁费用浮动、气候条件的变化、报价失误、及其他意外困难因素而调整。各类风险费用的计算均已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中进行考虑。租赁期间,固定含税综合单价除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值税税率以外不因任何原因、任何理由而调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租赁服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询价人额外支付风险性费用补偿或提出索赔主张;

3、报价人所报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一切税费,其中增值税税率暂定为 13 %。双方履约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值税税率,则保持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金额不变,按最新增值税税率对增值税金额和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金额进行调整;

2.2.5履约保证金:无

2.2.6支付条件:可按月度/季度/半年结算的方式,由车辆使用项目与(略)方另行协商一致,并在实际实施合同中进行约定。

2.2.7最高限价:无

2.2.8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供应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招标单位最大用车供应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10:00 至 2024-12-02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2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2-02 09:3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63号

联 系 人: 杨颖

电 话: 020-(略)

电子邮件: *@*cccltd.cn



2024年11月25日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 (略) , (略) ,广州,020-,codekuaall

公告标题:中交四航局二公司车辆租赁框服务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5 10:00:00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租赁框架协议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车辆租赁框架协议,型号详见附表。

2.2.2服务时间:2025-01-01至2026年12-31

2.2.3 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实际以询价人各项目部实际需求为准。

2、要求提供车辆注册日(首次上牌日)起2年内车辆用作租赁。

3、车辆牌照无特殊要求;

4、报价人所提供的车辆须是无事故维修,无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等主要部位的维修记录的车辆;所提供车辆需按期进行保养维护,以保证车辆正常工况;

5、报价人所提供车辆必须购置以下额度保险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保险资料:

1)第三者责任险(略)元;

2)车上乘客、司机责任险,每个座位不低于(略)元;

3)车身损失险、车辆盗抢险、车辆自燃险、玻璃险、 (略) 规定购置额度投保;

6、报价人所提供的车辆需附带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明、相关保险资料、行车记录仪、车辆使用说明书及配套应急物品(灭火器、反光衣等);

7、当询价人实际租赁需求发生变动时,询价人可对实际租赁的车辆品牌及类型按需调整。报价人不得因询价人租赁数量及类型变化提出任何异议和索赔主张。若询价人需增加租赁同类型车辆,报价人承诺同意按以上同类型车辆报价租赁给询价人。

2.2.4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模式;

1、报价人所报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为完成相应项目所需车辆在租赁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除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三项费用外的车辆租金、车辆正常损耗、车辆保险、车船税、车辆保养费、车辆维修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车辆租赁费用并已包含预期的本项目约定租 (略) 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改变导致的费用波动风险费;

2、车辆租赁费用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在项目实施 (略) 场上车辆租赁费用浮动、气候条件的变化、报价失误、及其他意外困难因素而调整。各类风险费用的计算均已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中进行考虑。租赁期间,固定含税综合单价除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值税税率以外不因任何原因、任何理由而调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租赁服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询价人额外支付风险性费用补偿或提出索赔主张;

3、报价人所报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一切税费,其中增值税税率暂定为 13 %。双方履约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值税税率,则保持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金额不变,按最新增值税税率对增值税金额和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金额进行调整;

2.2.5履约保证金:无

2.2.6支付条件:可按月度/季度/半年结算的方式,由车辆使用项目与(略)方另行协商一致,并在实际实施合同中进行约定。

2.2.7最高限价:无

2.2.8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供应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招标单位最大用车供应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10:00 至 2024-12-02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2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2-02 09:3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63号

联 系 人: 杨颖

电 话: 020-(略)

电子邮件: *@*cccltd.cn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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