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管网巡查、清淤服务采购公告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管网巡查、清淤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管网巡查、清淤服务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8 12:00:00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 (略) 巡查、清淤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 (略) 巡查、清淤 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阶段项目涉及的范围包括:1)马齐、齐杏、吕地、杏坛、西北、上地、罗水、光辉、高赞、昌教村、雁园旧桑大涌、 (略) 光华工业园、南华村入村大道共13个 (略) 的直排污 (略) 。针对各村一阶段污水主干管的基础 (略) 延伸入村内部建设次干管与截 (略) ,将村内80%以上的污水排放口(大于等于DN300)进行收集,提高污水的收集率, (略) 总长约49公里;2)管网主管总长*.2m,入户支管总长*.42m, (略) 面面积*.75m2,设置一体化泵站数量为12座(规模为50m3/d~1000m3/d)。
2.2. 询价内容: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 (略) 巡查、清淤 ,详见询价文件。
2.3. 服务地点: (略) 杏坛镇境内。
2.4. 服务期: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 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6. 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 (略) 于
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 (略) 查询结果截图);被列 (略) 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询价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上发布。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1 月28日 12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6. (略) 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6. (略) 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6.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 (略)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2 月2 日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10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或http://**)。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8.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 (略) (略) 纪委办
联系人:张宇鹏
电 话:020-*
9.联系方式
询价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
联系人: 王光容
邮 箱:*@*q.com
电 话:*
中交第 (略)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经理
2024年11月 28日
公告标题: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管网巡查、清淤服务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28 12:00:00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 (略) 巡查、清淤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 (略) 巡查、清淤 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阶段项目涉及的范围包括:1)马齐、齐杏、吕地、杏坛、西北、上地、罗水、光辉、高赞、昌教村、雁园旧桑大涌、 (略) 光华工业园、南华村入村大道共13个 (略) 的直排污 (略) 。针对各村一阶段污水主干管的基础 (略) 延伸入村内部建设次干管与截 (略) ,将村内80%以上的污水排放口(大于等于DN300)进行收集,提高污水的收集率, (略) 总长约49公里;2)管网主管总长*.2m,入户支管总长*.42m, (略) 面面积*.75m2,设置一体化泵站数量为12座(规模为50m3/d~1000m3/d)。
2.2. 询价内容: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 (略) 巡查、清淤 ,详见询价文件。
2.3. 服务地点: (略) 杏坛镇境内。
2.4. 服务期: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 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6. 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 (略) 于
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 (略) 查询结果截图);被列 (略) 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询价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上发布。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1 月28日 12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6. (略) 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6. (略) 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6.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 (略)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2 月2 日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10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或http://**)。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8.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 (略) (略) 纪委办
联系人:张宇鹏
电 话:020-*
9.联系方式
询价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
联系人: 王光容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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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 (略)
杏坛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二阶段)EPCO项目经理
2024年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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