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 (略) 网工程字〔2024〕248 号)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建设规模约(略)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采购范围:宜春管理中心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
2.2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开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4-XFZZ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和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3.2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采购活动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应价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宜春管理中心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4.2采购人核实响应人递交的材料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响应人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因响应人电子邮箱无效或填写有误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采购文件未能传达,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4.3采购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采购预备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响应人应于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 (略) 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
5.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5.4 因本项目为第二次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如参加了第一次采购,则无需再提供响应保证金。
6.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 (略) 》(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宜春大道588号
邮 编:(略)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略)
网 址:http://**江西省交 (略) (略) 宜春 (略) (有关补遗、澄清等公 (略) 站发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