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摆件++山西省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物资采购
移动摆件++山西省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物资采购
1.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山西省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移动摆件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元(不含税)。1.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1.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1.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1.5交货地点: (略) (略) 小店街道山西省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二 期工程项目。1.6技术要求:所提供的移动摆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1.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外观质量验收:(表面要平整、光滑,无 明显缺陷,如破损、变形等,否则#方要重新提供材料)数量验收:按件点数 1.8报价方式:移动摆件材料物资料采购价格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 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 有费用,含卸车费,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此表数量 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物资对账单为准。1.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材料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已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5%,待材料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增值税专用发票总结算金额的95%,预留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至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1.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山西 (略)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山西省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移动摆件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元(不含税)。1.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1.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1.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1.5交货地点: (略) (略) 小店街道山西省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二 期工程项目。1.6技术要求:所提供的移动摆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1.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外观质量验收:(表面要平整、光滑,无 明显缺陷,如破损、变形等,否则#方要重新提供材料)数量验收:按件点数 1.8报价方式:移动摆件材料物资料采购价格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 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 有费用,含卸车费,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此表数量 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物资对账单为准。1.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材料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已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5%,待材料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增值税专用发票总结算金额的95%,预留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至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1.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山西 (略)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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