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锃科锌粒子灰竞价销售公告
深圳锃科锌粒子灰竞价销售公告
(略) (略) (略) 产出的锌粒子灰进行竞价销售,诚招该物资的买方,公告如下:
1.数量:约320吨(数量为预估值,仅供竞买人参考,最终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参考成份:Zn:约45-60%(数据仅供参考)。
2.计价方式:
2.1计价元素:锌。
2.2结算基价: (略) 1#锌计价期内均价;为13%含税价。
2.3计价期:以每批次过磅后连续5个S (略) 报价的工作日(不含当日)为计价期。
2.4计价系数:
2.4.1锌以45%≤锌品位<50%为基准品位,实际结算系数参照下表增度增值、减度减值条款确定:
含锌品位 | 条 款 |
锌品位<40% | 计价系数(M-3)% |
40%≤锌品位<45% | 计价系数(M-1)% |
45%≤锌品位<50% | 基准计价系数M% |
50%≤锌品位<55% | 计价系数(M+1)% |
锌品位≥55% | 计价系数(M+3)% |
2.4.2其它含量波动不影响结算价格。
3.交付方式:买方自提(买方应根据卖方发出的提货通知分批次安排提货),买方负责锌粒子灰装袋并承担其相关费用;买方需自行或委托具有运输标的所需资质、能力及经验的运输工具/人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装车、搬卸、运输保险等)及风险(如货交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一承运人即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卖方仓库内交货。
4.买卖双方共同派人参与取样,买方若不派人参与取样,视同认可卖方取样方式;锌粒子灰成分以湖南 (略) 质量检测中心实际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卖方承担,提货量以卖方实际检斤数据为准,结算时吨袋包装按照3‰的比例扣除袋重。
5.锌锌粒子灰每车取样,化验锌含量及水分测定。
6.组批方式:以拖货上月21日至拖货当月20日总提货量为一个结算批次,加权平均计算锌含量作为结算依据。
7.结算方法:按锌金属量结算。结算总金额= (略) 1#锌计价期内均价*实际检斤重量*(1-3‰)*化验锌含量*锌加权平均含 (略) 间对应计价系数。
8.履约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9.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
10.款到发货,成交单位根据卖方通知及要求拖运锌粒子灰,若影响到卖方储存和销售,卖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并有权追究买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11.本竞价为正式报价,报价前需缴纳# 万元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 (略) 帐户(户名:株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账号:#0618)。电汇时请备注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到账或金额不足者,将取消竞价资格。若未中标,该竞价保证金在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已中标,该竞价保证金在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且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2.成交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不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至深圳锃科帐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账号:9558 8502 0000 0619 358)。买卖双方合同履约完毕后,未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不存在履约纠纷/争议,履约保证金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报价方式: (略) 线上报价。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竞价数量 | 交货日期 |
---|---|---|---|---|
1 | 锌粒子灰 | 吨 | 320.0 |
(略) (略) (略) 产出的锌粒子灰进行竞价销售,诚招该物资的买方,公告如下:
1.数量:约320吨(数量为预估值,仅供竞买人参考,最终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参考成份:Zn:约45-60%(数据仅供参考)。
2.计价方式:
2.1计价元素:锌。
2.2结算基价: (略) 1#锌计价期内均价;为13%含税价。
2.3计价期:以每批次过磅后连续5个S (略) 报价的工作日(不含当日)为计价期。
2.4计价系数:
2.4.1锌以45%≤锌品位<50%为基准品位,实际结算系数参照下表增度增值、减度减值条款确定:
含锌品位 | 条 款 |
锌品位<40% | 计价系数(M-3)% |
40%≤锌品位<45% | 计价系数(M-1)% |
45%≤锌品位<50% | 基准计价系数M% |
50%≤锌品位<55% | 计价系数(M+1)% |
锌品位≥55% | 计价系数(M+3)% |
2.4.2其它含量波动不影响结算价格。
3.交付方式:买方自提(买方应根据卖方发出的提货通知分批次安排提货),买方负责锌粒子灰装袋并承担其相关费用;买方需自行或委托具有运输标的所需资质、能力及经验的运输工具/人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装车、搬卸、运输保险等)及风险(如货交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一承运人即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卖方仓库内交货。
4.买卖双方共同派人参与取样,买方若不派人参与取样,视同认可卖方取样方式;锌粒子灰成分以湖南 (略) 质量检测中心实际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卖方承担,提货量以卖方实际检斤数据为准,结算时吨袋包装按照3‰的比例扣除袋重。
5.锌锌粒子灰每车取样,化验锌含量及水分测定。
6.组批方式:以拖货上月21日至拖货当月20日总提货量为一个结算批次,加权平均计算锌含量作为结算依据。
7.结算方法:按锌金属量结算。结算总金额= (略) 1#锌计价期内均价*实际检斤重量*(1-3‰)*化验锌含量*锌加权平均含 (略) 间对应计价系数。
8.履约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9.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
10.款到发货,成交单位根据卖方通知及要求拖运锌粒子灰,若影响到卖方储存和销售,卖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并有权追究买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11.本竞价为正式报价,报价前需缴纳# 万元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 (略) 帐户(户名:株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账号:#0618)。电汇时请备注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到账或金额不足者,将取消竞价资格。若未中标,该竞价保证金在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已中标,该竞价保证金在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且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2.成交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不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至深圳锃科帐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账号:9558 8502 0000 0619 358)。买卖双方合同履约完毕后,未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不存在履约纠纷/争议,履约保证金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报价方式: (略) 线上报价。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竞价数量 | 交货日期 |
---|---|---|---|---|
1 | 锌粒子灰 | 吨 | 320.0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