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第十八工程公司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采购
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第十八工程公司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采购
本项目为津武(挂)2020-080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公开邀
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津武(挂)2020-080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材料采购
1.2采购人: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工程材料采购,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津武(挂)2020-080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材料采购(详见供货清单);
2.2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 供货地点: (略) (略) 泗村 (略) 南侧;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2)制造商需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由资质机构颁发的 IS* 系列认证书;贸易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质量体系认证。无质量体系的供方需
制定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4)可以提供相关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 (略) 和 (略) 《不合格供方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具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4.采购文件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12-2至2024-12-4,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义招标
(略) 持下列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经
取消开户许可的单位请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5.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发布,内容真实 (略) 站为准,供应商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46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商务中心7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
本项目为津武(挂)2020-080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公开邀
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津武(挂)2020-080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材料采购
1.2采购人: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工程材料采购,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津武(挂)2020-080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轻质石膏、保温砂浆、干混砂浆等材料采购(详见供货清单);
2.2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 供货地点: (略) (略) 泗村 (略) 南侧;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2)制造商需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由资质机构颁发的 IS* 系列认证书;贸易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质量体系认证。无质量体系的供方需
制定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4)可以提供相关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 (略) 和 (略) 《不合格供方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具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4.采购文件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12-2至2024-12-4,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义招标
(略) 持下列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经
取消开户许可的单位请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5.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发布,内容真实 (略) 站为准,供应商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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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略) (略) 346号
联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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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商务中心7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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