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安置区施工三标段采购
外墙涂料-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安置区施工三标段采购
1.1工程名称: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略) 施工三标段1.2工程地址: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以东,生态大街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1.3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略).54㎡,其中包括A4#、A5#、A10#、A11#楼,建筑类别均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类型均为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承台桩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依据(略)方需求计划,分批次进场,供货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5日1.6交货地点: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略) 施工三标段项目部 1.7技术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并符合设计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执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真石漆JG/T 24-2018》、《质感涂料JG/T 24-2018》、《水包砂HGTT 4343-2012》、JG/T210-2018《建筑内外墙用底漆》、(略)《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JG/T24-2018《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HJ/T4343-2012《水性多彩建筑涂料》。1.8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固定价格, (略) 场价格,政策性文件的调整变化而变化,如确实需要变动的,需双方协商认可。按规格分别报出单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装车费、运输费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报价表中所报价格为到达项目所在地落地价。报价供方需在报价单标注报价物资的品牌和厂家。1.9付款方式:(1)(略)方提供需用量计划,(略)方按照(略)方计划中列明的技术参数及需用时间组织进场,双方核清数量、规格等指标参数,办理完善交接 验收手续。以实际进场材料作为结算依据,(略)方于每月15日前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全部进场经双方验收后支付(略)方对账结算量的50%;外墙涂料工程全部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0%,剩余20%材料款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成。(2)(略)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了解该项目的资金情况,承诺与(略)方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如资金不到位时,(略)方同意(略)方以抵账资产(房产/汽车等)方式支付货款。 (3)(略)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因资金和付款等原因,与(略)方产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停工、聚众滋事、诉讼和仲裁等方式,主张资金支付。 (4)(略)方必须提供与纳税人身份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略)方已完全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完 (略) 场变化的风险,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提出任何付款方式和合同价格的调整。
1.1工程名称: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略) 施工三标段1.2工程地址: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以东,生态大街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1.3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略).54㎡,其中包括A4#、A5#、A10#、A11#楼,建筑类别均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类型均为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承台桩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依据(略)方需求计划,分批次进场,供货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5日1.6交货地点: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略) 施工三标段项目部 1.7技术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并符合设计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执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真石漆JG/T 24-2018》、《质感涂料JG/T 24-2018》、《水包砂HGTT 4343-2012》、JG/T210-2018《建筑内外墙用底漆》、(略)《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JG/T24-2018《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HJ/T4343-2012《水性多彩建筑涂料》。1.8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固定价格, (略) 场价格,政策性文件的调整变化而变化,如确实需要变动的,需双方协商认可。按规格分别报出单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装车费、运输费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报价表中所报价格为到达项目所在地落地价。报价供方需在报价单标注报价物资的品牌和厂家。1.9付款方式:(1)(略)方提供需用量计划,(略)方按照(略)方计划中列明的技术参数及需用时间组织进场,双方核清数量、规格等指标参数,办理完善交接 验收手续。以实际进场材料作为结算依据,(略)方于每月15日前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全部进场经双方验收后支付(略)方对账结算量的50%;外墙涂料工程全部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0%,剩余20%材料款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成。(2)(略)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了解该项目的资金情况,承诺与(略)方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如资金不到位时,(略)方同意(略)方以抵账资产(房产/汽车等)方式支付货款。 (3)(略)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因资金和付款等原因,与(略)方产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停工、聚众滋事、诉讼和仲裁等方式,主张资金支付。 (4)(略)方必须提供与纳税人身份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略)方已完全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完 (略) 场变化的风险,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提出任何付款方式和合同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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