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材料、镀锌方管++山西“东大门”石太高铁沿线盂县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物资采购
不锈钢材料、镀锌方管++山西“东大门”石太高铁沿线盂县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物资采购
(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山西“东大门”石太高铁沿线(盂县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所用的不锈钢材料、镀锌方管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元(不含税)。(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略) 盂县石太高铁沿线盂县段人居环境大吉村施工现场。(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项目图纸要求即钢管的基材表面应无氧化皮、油污等杂质,材质强度及厚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差尺寸符合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耐腐蚀性能,镀锌层应均匀,附着良好,不会出现漏镀、起泡或脱落,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方式及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质量标准;数量验收方式及要求:以实际进场数量验收。(8)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含装车费、运费、税金、及不可预估费用)。(9)付款方式:按建设单位付款周期支付已结算材料费的比例不少于70%,年付款比例不得少于80%,剩余材料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且审计审核完成后两年内付清(期间不计利息)。(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指定或相关联单位与入围承包人签订合同。
(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山西“东大门”石太高铁沿线(盂县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所用的不锈钢材料、镀锌方管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元(不含税)。(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略) 盂县石太高铁沿线盂县段人居环境大吉村施工现场。(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项目图纸要求即钢管的基材表面应无氧化皮、油污等杂质,材质强度及厚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差尺寸符合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耐腐蚀性能,镀锌层应均匀,附着良好,不会出现漏镀、起泡或脱落,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方式及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质量标准;数量验收方式及要求:以实际进场数量验收。(8)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含装车费、运费、税金、及不可预估费用)。(9)付款方式:按建设单位付款周期支付已结算材料费的比例不少于70%,年付款比例不得少于80%,剩余材料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且审计审核完成后两年内付清(期间不计利息)。(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指定或相关联单位与入围承包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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