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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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

项目编号 TO* 项目名称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
发布日期 2024/12/06 报名截止日期 2024/12/09 -- 08:3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12/07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12/09-- 08:3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 (略) (钢铁大 (略) (略) 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尊敬的供应商: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 (略) 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谈判。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稀 (略) (略) 16号 联 系 人:胡玉杰 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
3.项目编号
TO*
4.拟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标段 名称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矿业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 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为止。 按合同约定条件分三批次进行付款。 * 0.00 1.首批次付款:采购人与成交人签约后内,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金额为实际成交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与首批次发票等额的首批次合同价款;2.第二批次付款:成 (略) 出具的以确认或调整包钢(集团)三 (略) 各股东股权比例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金额为实际成交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该批次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与该批次发票等额的合同价款;3.最后批次付款:包钢(集团)三 (略) 登记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结构,与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调整后的股东实际出资金额、比例实现完全一致,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金额为实际成交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与该批次发票等额的最后批次合同价款。
2.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条件说明: (略)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包钢 (略) 逾期未向包钢(集团)三 (略) 出资的问题。采购人与成交人签约至包钢(集团)三 (略) 登记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结构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实现完全一致,并需经过采购人认可。
5.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
谈判供应商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谈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6.拟谈判的时间、地点
拟谈判时间、拟谈判地点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 (略) (钢铁大 (略) (略) 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赵胜男 0472-* 业务部长:郝建宏 0472-* 客服热线电话:*;*
(略) (略)
2024/12/06

项目编号 TO* 项目名称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
发布日期 2024/12/06 报名截止日期 2024/12/09 -- 08:3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12/07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12/09-- 08:3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 (略) (钢铁大 (略) (略) 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尊敬的供应商: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 (略) 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谈判。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稀 (略) (略) 16号 联 系 人:胡玉杰 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
3.项目编号
TO*
4.拟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合作谈判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标段 名称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矿业采购三合明股东出资问题相关法律服务 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为止。 按合同约定条件分三批次进行付款。 * 0.00 1.首批次付款:采购人与成交人签约后内,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金额为实际成交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与首批次发票等额的首批次合同价款;2.第二批次付款:成 (略) 出具的以确认或调整包钢(集团)三 (略) 各股东股权比例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金额为实际成交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该批次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与该批次发票等额的合同价款;3.最后批次付款:包钢(集团)三 (略) 登记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结构,与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调整后的股东实际出资金额、比例实现完全一致,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金额为实际成交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与该批次发票等额的最后批次合同价款。
2.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条件说明: (略)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包钢 (略) 逾期未向包钢(集团)三 (略) 出资的问题。采购人与成交人签约至包钢(集团)三 (略) 登记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结构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实现完全一致,并需经过采购人认可。
5.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
谈判供应商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谈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6.拟谈判的时间、地点
拟谈判时间、拟谈判地点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 (略) (钢铁大 (略) (略) 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赵胜男 0472-* 业务部长:郝建宏 0472-* 客服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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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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