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灵石致诚学校建设项目采购
1.1工程名称:灵石致诚学校建设项目。1.2工程地址: (略) 灵石县静升镇许家坡底村。1.3工程概况:规划用地面积*.36㎡(38.60亩),总建筑面积*.67m2,地上建筑面积*.01m2,其中:综合教学楼7062.62m2、教师公寓及行政楼3033.55m2、宿舍楼6996.92m2、餐厅及风雨操场1991.60m2、门房67.32m2;地下建筑面积2121.66m2,操场、室外绿化、 (略) 、硬化、管网等配套工程。1.4资金来源:建设方进度款,资金已落实。1.5交货日期:2025年1月10日—工程完工。1.6交货地点: (略) 灵石县静升镇许家坡底村 1.7技术要求:(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 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1.8报价方式: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询价人物资需求表所列物资报价,单价包含泵送费,商品混凝土费中含减水剂、泵送剂、运费、利润、税金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1.9结算方式:商品混凝土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减去4%钢筋含量结算。发生涨模、跑模以及浪费现象,**双方代表现场办理签证。如有图纸变更*方应及时向*方提供变更图纸,没有提供变更图纸的则按*方发货单方量结算。1.10付款方式:*方按*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方开具上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发票并挂账一个月内支付上月货款的75%,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货款的85%,剩余15%货款一年内付清。
1.1工程名称:灵石致诚学校建设项目。1.2工程地址: (略) 灵石县静升镇许家坡底村。1.3工程概况:规划用地面积*.36㎡(38.60亩),总建筑面积*.67m2,地上建筑面积*.01m2,其中:综合教学楼7062.62m2、教师公寓及行政楼3033.55m2、宿舍楼6996.92m2、餐厅及风雨操场1991.60m2、门房67.32m2;地下建筑面积2121.66m2,操场、室外绿化、 (略) 、硬化、管网等配套工程。1.4资金来源:建设方进度款,资金已落实。1.5交货日期:2025年1月10日—工程完工。1.6交货地点: (略) 灵石县静升镇许家坡底村 1.7技术要求:(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 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1.8报价方式: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询价人物资需求表所列物资报价,单价包含泵送费,商品混凝土费中含减水剂、泵送剂、运费、利润、税金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1.9结算方式:商品混凝土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减去4%钢筋含量结算。发生涨模、跑模以及浪费现象,**双方代表现场办理签证。如有图纸变更*方应及时向*方提供变更图纸,没有提供变更图纸的则按*方发货单方量结算。1.10付款方式:*方按*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方开具上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发票并挂账一个月内支付上月货款的75%,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货款的85%,剩余15%货款一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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