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危化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危化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宜卫校采〔2024〕42号
根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学校采购计划,现对学校 (略) 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略) 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限价:综合限价*元。商家报价为综合报价,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项目期限:中选公告发布后30个日历天。
二、项目内容
(一)主要内容
对学校中心实验室现存的危险化学品(详见附件3危化品清单),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进行依 (略) 置。
(二)实施要求
1.商家在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运输工具,必须设置必要的危险化学品标志标识。
2.商家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具有险 (略) 置的专业能力和资格。
3.商家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略) 级以 (略) 域转移的,应当依法报经移 (略) 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若未按要求填报导致的后果由商家承担。
4.商家须与学校共同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向本地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的报备工作。
5.商家违规操作导致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商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接 (略) 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商家自行承担。
三、竞选资质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危险 (略) 置相关资质,且具有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商家,商家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括“附件3危化品清单”的所有品类,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单位参选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4.单位参选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参选方式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16时00分止(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30-16:00)。参选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将资质材料、承诺函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密封后 (略) 加盖公章),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楼314室)。资质材料、承诺函不需要进 (略) 理并进行现场资质审核。
3.竞选方式:学校于竞选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比小组按程序开始评选,在完全满足资质条件和响应采购公告要求的情况下以最低报价为中选商家。(报价相同时,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商家)
五、其他要求
1.竞选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2.学校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商家勘察有需要须提前1日联系学校采购部门预约,可勘察时段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至11时。
3.采购项目咨询联系人: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14室)王老师、薛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
4.项目完成后,由校方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视为项目验收合格。验收时,以完成项目内容为准,且满足学校正常使用要求。
六、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学校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经商家申请学校无息退还。
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商家提供本其合法有效发票,由学校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八、报名表详见附件。参选单位必须按公告附件格式进行报名。
附件:
宜卫校采〔2024〕42号
根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学校采购计划,现对学校 (略) 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略) 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限价:综合限价*元。商家报价为综合报价,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项目期限:中选公告发布后30个日历天。
二、项目内容
(一)主要内容
对学校中心实验室现存的危险化学品(详见附件3危化品清单),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进行依 (略) 置。
(二)实施要求
1.商家在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运输工具,必须设置必要的危险化学品标志标识。
2.商家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具有险 (略) 置的专业能力和资格。
3.商家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略) 级以 (略) 域转移的,应当依法报经移 (略) 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若未按要求填报导致的后果由商家承担。
4.商家须与学校共同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向本地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的报备工作。
5.商家违规操作导致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商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接 (略) 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商家自行承担。
三、竞选资质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危险 (略) 置相关资质,且具有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商家,商家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括“附件3危化品清单”的所有品类,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单位参选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4.单位参选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参选方式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16时00分止(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30-16:00)。参选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将资质材料、承诺函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密封后 (略) 加盖公章),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楼314室)。资质材料、承诺函不需要进 (略) 理并进行现场资质审核。
3.竞选方式:学校于竞选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比小组按程序开始评选,在完全满足资质条件和响应采购公告要求的情况下以最低报价为中选商家。(报价相同时,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商家)
五、其他要求
1.竞选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2.学校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商家勘察有需要须提前1日联系学校采购部门预约,可勘察时段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至11时。
3.采购项目咨询联系人: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14室)王老师、薛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
4.项目完成后,由校方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视为项目验收合格。验收时,以完成项目内容为准,且满足学校正常使用要求。
六、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学校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经商家申请学校无息退还。
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商家提供本其合法有效发票,由学校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八、报名表详见附件。参选单位必须按公告附件格式进行报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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