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OD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批次招标公告
(略) (略)
TOD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批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成 (略) 静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成都天府 (略) (略)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拟对 (略) (略) TOD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批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TOD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批次)
2.2招标人: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本项目其余建设单位授权委托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
2.3招标范围:对 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 (略) 龙潭二期1地块新建住宅、幼儿园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筑面积约13.*平方米); (略) 龙潭寺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A、B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 (略) 龙潭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D、E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梓潼宫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1号地块(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四川 (略) 中 (略) (略) 站TOD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B、C地块(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 (略) 中和街道 (略) *(05/071)商服、城镇住宅项目地块二(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 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4服务内容: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要求,完成上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并按要求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和结算审计报告,审计成果满足审计主管部门要求,向上级单位完成审计成果备案,同时协助招标人接受经政府审计机关确认的审计方式开展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的要求和规定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按要求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和结算审计报告;
(2)需要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建设项目相应合同,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清单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合同清单);
(3)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完成审计任务,每半年出具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不少于1次,包括:①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对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建设项目采购、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项目财务、建设项目绩效等建设过程各重要业务环节出具审计意见;②对跟踪审计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次数不限)。③根据各项目实际,对已完成的验工计价、工程变更等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待全部阶段性跟踪审计完成后1个月内出具项目综合跟踪审计报告;
(4)项目竣工结算后通过对建设程序执行、工程招投标、工程投资、工程造价、建设管理、建设单位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进行审查,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审计单位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等主要资料齐全之日起,在3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事项,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5)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的审计成果至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审计成果备案及完成全部审计资料归档工作止。各项目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展审计工作为准。
2.6 项目地点: (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8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 1 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业绩要求:
3.1.1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万平方米(含)房屋建筑工程审计项目业绩。
注:①审计项目业绩是指政府审计机关(部门)委托的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业绩,不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②业绩证明资料: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审计报告关键页(包含报告封面和首页、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的复印件。建筑面积以服务合同或审计对应的施工合同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业主单位(审计项目委托人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盖章证明复印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显示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存在名称变更的,须提供相关机构变更登记资料。
③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高级职称,近年( 2020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万平方米(含)房屋建筑工程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注:①审计项目是指政府审计机关(部门)委托的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不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②业绩证明资料: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载明人员个人信息的合同相关页;合同无法体现人员信息的,可提供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包含报告封面和首页、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的复印件。建筑面积以服务合同或审计对应的施工合同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业主单位(审计项目委托人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盖章证明复印件为准。
③执业资格证明资料: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略)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息查询截图;提供高级职称复印件。
④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企业设立开始缴纳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起,使用CA数字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四川省)(网址http://**)、成 (略) (略) (http://**: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地 址: (略) 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 *
联 系 人:
技术: 杨工 电话: 028-*
商务: 范工 电话: 028-*
(略) (略)
TOD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批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成 (略) 静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成都天府 (略) (略)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成 (略) (略) (略) 拟对 (略) (略) TOD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批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TOD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批次)
2.2招标人: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本项目其余建设单位授权委托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
2.3招标范围:对 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 (略) 龙潭二期1地块新建住宅、幼儿园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筑面积约13.*平方米); (略) 龙潭寺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A、B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 (略) 龙潭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D、E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梓潼宫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1号地块(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四川 (略) 中 (略) (略) 站TOD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B、C地块(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 (略) 中和街道 (略) *(05/071)商服、城镇住宅项目地块二(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 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4服务内容: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要求,完成上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并按要求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和结算审计报告,审计成果满足审计主管部门要求,向上级单位完成审计成果备案,同时协助招标人接受经政府审计机关确认的审计方式开展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的要求和规定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按要求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和结算审计报告;
(2)需要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建设项目相应合同,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清单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合同清单);
(3)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完成审计任务,每半年出具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不少于1次,包括:①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对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建设项目采购、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项目财务、建设项目绩效等建设过程各重要业务环节出具审计意见;②对跟踪审计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次数不限)。③根据各项目实际,对已完成的验工计价、工程变更等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待全部阶段性跟踪审计完成后1个月内出具项目综合跟踪审计报告;
(4)项目竣工结算后通过对建设程序执行、工程招投标、工程投资、工程造价、建设管理、建设单位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进行审查,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审计单位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等主要资料齐全之日起,在3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事项,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5)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的审计成果至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审计成果备案及完成全部审计资料归档工作止。各项目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展审计工作为准。
2.6 项目地点: (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8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 1 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业绩要求:
3.1.1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万平方米(含)房屋建筑工程审计项目业绩。
注:①审计项目业绩是指政府审计机关(部门)委托的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业绩,不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②业绩证明资料: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审计报告关键页(包含报告封面和首页、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的复印件。建筑面积以服务合同或审计对应的施工合同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业主单位(审计项目委托人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盖章证明复印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显示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存在名称变更的,须提供相关机构变更登记资料。
③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高级职称,近年( 2020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万平方米(含)房屋建筑工程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注:①审计项目是指政府审计机关(部门)委托的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不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②业绩证明资料: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载明人员个人信息的合同相关页;合同无法体现人员信息的,可提供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包含报告封面和首页、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的复印件。建筑面积以服务合同或审计对应的施工合同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业主单位(审计项目委托人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盖章证明复印件为准。
③执业资格证明资料: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略)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息查询截图;提供高级职称复印件。
④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企业设立开始缴纳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起,使用CA数字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四川省)(网址http://**)、成 (略) (略) (http://**: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青羊康 (略) (略)
地 址: (略) 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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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杨工 电话: 028-*
商务: 范工 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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