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项目5、6号机组取水暗涵及防渗工程危险废物回收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陆丰项目5、6号机组取水暗涵及防渗工程危险废物回收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2-24 10:00:0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危险废 (略) 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碣石半岛以南约8km的田尾山。
建设规模:取水暗涵、基坑支护、(略)域海域防渗墙、场内西北排洪沟、现场零星恢复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危险废 (略) 理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计划开始施工时间:暂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5年10月7日,具体时间以(略)方需求为准。
2.2.3交付地点: (略) (略)丰取水暗涵项目施工现场。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按年支付。
2.2.6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个。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10:00至2024年12月27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10:00(具体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公告标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陆丰项目5、6号机组取水暗涵及防渗工程危险废物回收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2-24 10:00:0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危险废 (略) 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碣石半岛以南约8km的田尾山。
建设规模:取水暗涵、基坑支护、(略)域海域防渗墙、场内西北排洪沟、现场零星恢复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危险废 (略) 理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计划开始施工时间:暂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5年10月7日,具体时间以(略)方需求为准。
2.2.3交付地点: (略) (略)丰取水暗涵项目施工现场。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按年支付。
2.2.6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个。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5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10:00至2024年12月27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10:00(具体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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