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ZC-HTWY-2024-0017
招标人:浙江钱塘江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嘉兴钱 (略)
询 价 函
各供应商:
我公司因公车维修的需要,现需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请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自身条件,对服务项目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2、项目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若成交供应商在本服务期内供货质量有保证、服务品质高,采购单位在下一个服务期有权与成交供应商续签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3年。
3、维修地点: (略) 海盐县、 (略) 。
4、采购控制价:*元整,据实结算。
二、项目要求
1、采购方的车辆优先安排维修,供应商为采购方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并选派精兵强将进行修理,维修项目由采购方出具书面送修单。
2、供应商在维修过程中应为采购方提供优良的服务态度,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任务。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与采购方确认,在采购方认可的情况下,方可维修。小修车辆当天出厂,大修二保按规定时间尽快完成,更换材料必须通过采购方同意并保存旧件,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因不正常驾驶人为例外)。
3、采购方车辆在行驶过程发生故障,供应商提供24小时免费施救服务( (略) 海盐县、 (略) 内)。
4、车辆进厂维修供应商应登记好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或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
5、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维修材料必须保证正厂,修理部位诊断精确,估计合理。
6、采购方车辆在供应商定点维修期间,供应商无偿为采购方办理车辆所需要的年检手续。
7、供应商为采购方所有定点维修车辆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询。
8、对采购方的事故车辆,供应商将免费协助 (略) 理事故,并代办保险索赔手续。
9、供应商凭采购方提供的修理单所确定的范围进行修理、结算。供应商在检测后发现需要增加超修理范围的项目,须与采购方取得联系,协商后修理,否则采购方有权拒付。
10、供应商将为采购方实行维修车辆免费接送服务。
11、对采购方的定点维修车辆,供应商将免费提供洗车、冲气、调整服务。
12、供应商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小修10天或2000公里,二级维护30天或5000公里,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100天或*公里),采购方在正常的操作情况下若发现维修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对其维修质量负责。
13、供应商允许采购方车辆在维修期间产生的修理费用采用挂账形式统一结算,严格把好结算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修理费。
三、报价函要求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单位需提供费用清单;
2、经询价小组对报价费用进行评议后,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同等报价下,优先选择有合作历史的供应商)。
四、报价函递送地点及截止时间
1、如有意向,请贵公司在符合上 (略)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价函(附件1)扫描件一份, (略) 公章,需以密封函形式( (略) 加盖密封章)递送至: (略) 海盐县武原 (略) 16号501办公室(浙江省钱 (略) 嘉 (略) )。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前。
3、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3-*。
附件: 报价函
嘉兴钱 (略)
2024年12月24日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ZC-HTWY-2024-0017
招标人:浙江钱塘江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嘉兴钱 (略)
询 价 函
各供应商:
我公司因公车维修的需要,现需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请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自身条件,对服务项目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2、项目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若成交供应商在本服务期内供货质量有保证、服务品质高,采购单位在下一个服务期有权与成交供应商续签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3年。
3、维修地点: (略) 海盐县、 (略) 。
4、采购控制价:*元整,据实结算。
二、项目要求
1、采购方的车辆优先安排维修,供应商为采购方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并选派精兵强将进行修理,维修项目由采购方出具书面送修单。
2、供应商在维修过程中应为采购方提供优良的服务态度,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任务。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与采购方确认,在采购方认可的情况下,方可维修。小修车辆当天出厂,大修二保按规定时间尽快完成,更换材料必须通过采购方同意并保存旧件,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因不正常驾驶人为例外)。
3、采购方车辆在行驶过程发生故障,供应商提供24小时免费施救服务( (略) 海盐县、 (略) 内)。
4、车辆进厂维修供应商应登记好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或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
5、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维修材料必须保证正厂,修理部位诊断精确,估计合理。
6、采购方车辆在供应商定点维修期间,供应商无偿为采购方办理车辆所需要的年检手续。
7、供应商为采购方所有定点维修车辆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询。
8、对采购方的事故车辆,供应商将免费协助 (略) 理事故,并代办保险索赔手续。
9、供应商凭采购方提供的修理单所确定的范围进行修理、结算。供应商在检测后发现需要增加超修理范围的项目,须与采购方取得联系,协商后修理,否则采购方有权拒付。
10、供应商将为采购方实行维修车辆免费接送服务。
11、对采购方的定点维修车辆,供应商将免费提供洗车、冲气、调整服务。
12、供应商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小修10天或2000公里,二级维护30天或5000公里,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100天或*公里),采购方在正常的操作情况下若发现维修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对其维修质量负责。
13、供应商允许采购方车辆在维修期间产生的修理费用采用挂账形式统一结算,严格把好结算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修理费。
三、报价函要求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单位需提供费用清单;
2、经询价小组对报价费用进行评议后,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同等报价下,优先选择有合作历史的供应商)。
四、报价函递送地点及截止时间
1、如有意向,请贵公司在符合上 (略)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价函(附件1)扫描件一份, (略) 公章,需以密封函形式( (略) 加盖密封章)递送至: (略) 海盐县武原 (略) 16号501办公室(浙江省钱 (略) 嘉 (略) )。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前。
3、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3-*。
附件: 报价函
嘉兴钱 (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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