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车辆招标公告
货物运输车辆招标公告
货物运输车辆招标公告
为了加强进出货物运输管理,合理控制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决定对租用运输车辆重新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运输单位进行招标,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元以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各种证件(副本及复印件),并交纳#元投标保证金后方可投标,如不中标退回,中标者留做签定运输合同保证金, (略) 有未结算款项并且金额大于本次投标保证金的,可转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方不签定合同,投标保证金作 (略) 理。
二、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1、公司租用的车辆,尾气排放和喇叭噪声等指标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
2、公司租用的各种运输车辆,需营运、保险、税费等有关手续齐备车况良好,备有防火、防雨等器物,能够保障运输物资的安全。
3、为保证现场作业安全,中标方所安排车辆 (略) 后,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的有关安全规定、制度,保证招标方员工及车辆司乘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招标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中标方司乘人员的违章作业,并按规 (略) 罚。凡因车辆原因涉及与周边单位纠纷、交通安全、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4、若在作业过程中因车辆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负责、负担全部费用。
三、有意者可在线报名。
1、运价按照货物重量和运输里程定价,包括回程货物及配货价格。(详见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一、表二)
2、公司安排的往返运输以重载为主,轻载按回货价格计算运费。
3、运输货物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如不能按时卸货造成客户不满意,客户退货及其它损失,招标方将不支付运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四、中标履行
经过投标低于封顶价格最多者,招标方经评标后,确认一家中标方,中标方需3日内交纳保证金#元,招标方与其签定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如中标方不签定合同,投标保证金作 (略) 理。
五、中标单位必须服务于招标方,如果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方时间要求派车、装车、卸车,第一次停用10天,第二次停用20天,第三次停用30天,在此期间招标方有权租用其它车辆,其产生的运费高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负担,如再次发生,将视为中标方违约,自动解除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六、招标方不负担任何内销客户的卸车费用及杂费。
七、因业务需要, (略) 内装货的, (略) (略) 装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八、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中所列地点除特别标注的,一律 (略) (既包括所辖县、乡、镇等地)。
九、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一和表四中所列地点以表中运价为准,表一和表四之外的地点按运价标准结算要求表二中运价执行。
十、付款条件
运输方开具全国统一规定的税务运输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与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清晰,发票各项目填写齐全。运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结算一次,财务部以结算日为准满90天用支票或电汇方式付款,一律不付现金。如中标方不能按时结算,其付款日顺延。
十一、履行期限
本次竞标后合同履行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十二、投标方请认真阅读上述各项条款,一旦投标视为同意接受上述规定。
十三、有意者可在线报名。
十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4年12月30日17点 (略) 报名,联系人:王 伟,#,12月31日开标。
邹平 (略)
2024年12月25日
货物运输车辆招标公告
为了加强进出货物运输管理,合理控制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决定对租用运输车辆重新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运输单位进行招标,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元以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各种证件(副本及复印件),并交纳#元投标保证金后方可投标,如不中标退回,中标者留做签定运输合同保证金, (略) 有未结算款项并且金额大于本次投标保证金的,可转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方不签定合同,投标保证金作 (略) 理。
二、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1、公司租用的车辆,尾气排放和喇叭噪声等指标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
2、公司租用的各种运输车辆,需营运、保险、税费等有关手续齐备车况良好,备有防火、防雨等器物,能够保障运输物资的安全。
3、为保证现场作业安全,中标方所安排车辆 (略) 后,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的有关安全规定、制度,保证招标方员工及车辆司乘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招标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中标方司乘人员的违章作业,并按规 (略) 罚。凡因车辆原因涉及与周边单位纠纷、交通安全、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4、若在作业过程中因车辆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负责、负担全部费用。
三、有意者可在线报名。
1、运价按照货物重量和运输里程定价,包括回程货物及配货价格。(详见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一、表二)
2、公司安排的往返运输以重载为主,轻载按回货价格计算运费。
3、运输货物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如不能按时卸货造成客户不满意,客户退货及其它损失,招标方将不支付运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四、中标履行
经过投标低于封顶价格最多者,招标方经评标后,确认一家中标方,中标方需3日内交纳保证金#元,招标方与其签定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如中标方不签定合同,投标保证金作 (略) 理。
五、中标单位必须服务于招标方,如果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方时间要求派车、装车、卸车,第一次停用10天,第二次停用20天,第三次停用30天,在此期间招标方有权租用其它车辆,其产生的运费高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负担,如再次发生,将视为中标方违约,自动解除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六、招标方不负担任何内销客户的卸车费用及杂费。
七、因业务需要, (略) 内装货的, (略) (略) 装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八、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中所列地点除特别标注的,一律 (略) (既包括所辖县、乡、镇等地)。
九、运价标准及结算要求表一和表四中所列地点以表中运价为准,表一和表四之外的地点按运价标准结算要求表二中运价执行。
十、付款条件
运输方开具全国统一规定的税务运输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与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清晰,发票各项目填写齐全。运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结算一次,财务部以结算日为准满90天用支票或电汇方式付款,一律不付现金。如中标方不能按时结算,其付款日顺延。
十一、履行期限
本次竞标后合同履行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十二、投标方请认真阅读上述各项条款,一旦投标视为同意接受上述规定。
十三、有意者可在线报名。
十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4年12月30日17点 (略) 报名,联系人:王 伟,#,12月31日开标。
邹平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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