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津红子挂号地块项目物资采购
商品混凝土+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津红子挂号地块项目物资采购
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津红子(挂)2024-09号地块项目的商品混凝土物资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略) (略) 拆迁结算项目综合管理指挥部西北 (略) 西侧山西建工项目部6.技术要求:#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 1.#方按照规定对#方每批次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2.##双方对物资质量产生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双方对于物资取样检测及检测办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质量标准:(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3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1%。(3)原材料标准:砂石料及水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用砂》GB/T #-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2022,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外加剂参量及品种、规格满足配合比要求性能。计量方式:现场过磅。数量验收:(1)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商品混凝土的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经验收无误后方可浇筑。(2)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商品混凝土的数量要求,罐车在出站后,必须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过磅称重,且浇筑完成后每辆罐车回皮称重的验收。以采购人现场施工员签字确认的商砼收料小票为结算依据凭证,经双方确认后的数量做为结算付款的依据。采购人派人每车过磅称重,回皮,如未达到发货单数量时,已供砼量均按不足比例下浮结算。合同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实际用量超过施工图纸计算量时,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过磅量、图纸工程量、签收小票数量,取小值进行结算)。临时设施、道路硬化、二次结构、垫层、防水保护层等部位所用的商品混凝土,按合同约定单价和采购人代表签认的商品混凝土发货单结算价款。润管砂浆不另外计价。
1.报价方式:(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商砼明细自主报价,报出所有规格的单价,并报出商砼总价。此单价为含税价,商品混凝土费中含减水剂、泵送剂、抗渗剂、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2)泵送费是指泵送时(包含地泵、象泵),相应标号混凝土的单价均增加元/m3;塔吊吊车按非泵送计算。(3)外加剂是指混凝土中加入的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4)外加剂(一项)是指混凝土中加入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其中的任意一项;(5)外加剂(二项)是指混凝土中加入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其中的任意二项;(6)外加剂(三项)是指混凝土中加入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其中的任意三项;(7)细石混凝土按照外加剂(一项)进行结算;(8)价格调整:在市场商品混凝土价格出现波动时,如果上涨幅度不超过7%时,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上涨幅度超过7%,供方拟进行涨价时,需提前30天提出涨价申请,期间不能因未调价中断供应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损失从供方的结算中扣除。供方的涨价意愿必须是在有政府性支持文件且建设单位对我方结算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基础上,我方才同意进行价格调整;如果下降幅度超过5%时, (略) 场价格对价格进行相应下调;无论何种情形,如果供方均不接受的话,届时我方将另行组织招采,供方不得进行任何干预。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银行保理、以物抵款的方式支付(其中以物抵款金额占到全部结算额的35%-40%);每月双方核对当月发生账务并完成结算挂账,付款比例按照结构出±0后45天内付至已结算金额的60%,一次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45天内付至已结算金额的60%,二次结构施工完成后45天内累计付至已结算金额的60%,竣工验收完成后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0%,剩余款项竣工结算完成后两年内无息付清。
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津红子(挂)2024-09号地块项目的商品混凝土物资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略) (略) 拆迁结算项目综合管理指挥部西北 (略) 西侧山西建工项目部6.技术要求:#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 1.#方按照规定对#方每批次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2.##双方对物资质量产生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双方对于物资取样检测及检测办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质量标准:(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3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1%。(3)原材料标准:砂石料及水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用砂》GB/T #-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2022,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外加剂参量及品种、规格满足配合比要求性能。计量方式:现场过磅。数量验收:(1)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商品混凝土的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经验收无误后方可浇筑。(2)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商品混凝土的数量要求,罐车在出站后,必须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过磅称重,且浇筑完成后每辆罐车回皮称重的验收。以采购人现场施工员签字确认的商砼收料小票为结算依据凭证,经双方确认后的数量做为结算付款的依据。采购人派人每车过磅称重,回皮,如未达到发货单数量时,已供砼量均按不足比例下浮结算。合同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实际用量超过施工图纸计算量时,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过磅量、图纸工程量、签收小票数量,取小值进行结算)。临时设施、道路硬化、二次结构、垫层、防水保护层等部位所用的商品混凝土,按合同约定单价和采购人代表签认的商品混凝土发货单结算价款。润管砂浆不另外计价。
1.报价方式:(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商砼明细自主报价,报出所有规格的单价,并报出商砼总价。此单价为含税价,商品混凝土费中含减水剂、泵送剂、抗渗剂、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2)泵送费是指泵送时(包含地泵、象泵),相应标号混凝土的单价均增加元/m3;塔吊吊车按非泵送计算。(3)外加剂是指混凝土中加入的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4)外加剂(一项)是指混凝土中加入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其中的任意一项;(5)外加剂(二项)是指混凝土中加入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其中的任意二项;(6)外加剂(三项)是指混凝土中加入钢筋早强剂、防冻剂、微膨胀剂、抗裂剂、抗硫酸盐剂、缓凝剂其中的任意三项;(7)细石混凝土按照外加剂(一项)进行结算;(8)价格调整:在市场商品混凝土价格出现波动时,如果上涨幅度不超过7%时,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上涨幅度超过7%,供方拟进行涨价时,需提前30天提出涨价申请,期间不能因未调价中断供应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损失从供方的结算中扣除。供方的涨价意愿必须是在有政府性支持文件且建设单位对我方结算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基础上,我方才同意进行价格调整;如果下降幅度超过5%时, (略) 场价格对价格进行相应下调;无论何种情形,如果供方均不接受的话,届时我方将另行组织招采,供方不得进行任何干预。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银行保理、以物抵款的方式支付(其中以物抵款金额占到全部结算额的35%-40%);每月双方核对当月发生账务并完成结算挂账,付款比例按照结构出±0后45天内付至已结算金额的60%,一次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45天内付至已结算金额的60%,二次结构施工完成后45天内累计付至已结算金额的60%,竣工验收完成后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0%,剩余款项竣工结算完成后两年内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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