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第五工程公司+寿阳县人民医院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采购
(1)验收方式:进场时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 (2)付款方式:本合同为一票制结算。每月16-20日为对账日,并出具结算单进行挂账,*方根据本月挂账金额的60%,次月支付进度款,*方向*方提供发票,*方验证发票的真伪后进行付款,付款时另开收据。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结算金额的90%。余款为结算金额的10%,待项目缺陷期满后付清10%。如遇*方资金困难,*方能谅解,双方协商付款时限。(3)担保履约金支付方式情况说明:无 (4)供应商保供情况说明:无 (5)特殊物资的质量要求、供应商要求等:无(6)其他需要情况说明:无
(1)验收方式:进场时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 (2)付款方式:本合同为一票制结算。每月16-20日为对账日,并出具结算单进行挂账,*方根据本月挂账金额的60%,次月支付进度款,*方向*方提供发票,*方验证发票的真伪后进行付款,付款时另开收据。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结算金额的90%。余款为结算金额的10%,待项目缺陷期满后付清10%。如遇*方资金困难,*方能谅解,双方协商付款时限。(3)担保履约金支付方式情况说明:无 (4)供应商保供情况说明:无 (5)特殊物资的质量要求、供应商要求等:无(6)其他需要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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