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三公司鹤峰房建项目塔吊租赁
中交三公局三公司鹤峰房建项目塔吊租赁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三公司鹤峰房建项目塔吊租赁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2-29 12:00:00
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塔吊租赁公告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塔吊租赁进行公开询价,租赁单位为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鹤峰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拟建设鹤峰云 (略) :中心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油站和唐 (略) :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鹤峰中心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53.78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约70.93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9日12:00时至2025年1月3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2: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
项目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
六、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租期 (月) | 计划使用时间 |
1 | 塔吊租赁费 | 6012 | 台 | 1 | 14 | 2025.1.15-2026.4.14 |
2 | 进出场费 | 次 | 1 | / | ||
3 | 操作手 | 个 | 1 | 14 | ||
4 | 司索工 | 个 | 1 | 14 |
七、技术要求:
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八、验收方式:
*方应向*方提供有关塔式起重机使用要求、安检部门监测报告,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验合格证明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备案告知登记工作(安装、拆卸、顶升),并向*方提供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方案及有关资料,塔式起重机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验收工作由*方负责,此外,*方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方审核。
九、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支付周期:每期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租赁款的70%,90个工作日后支付至100%。同时,*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支付方式:*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三公司鹤峰房建项目塔吊租赁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2-29 12:00:00
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塔吊租赁公告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塔吊租赁进行公开询价,租赁单位为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鹤峰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拟建设鹤峰云 (略) :中心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油站和唐 (略) :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鹤峰中心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53.78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约70.93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9日12:00时至2025年1月3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2: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 (略) (略) 鹤 (略) 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
项目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
六、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租期 (月) | 计划使用时间 |
1 | 塔吊租赁费 | 6012 | 台 | 1 | 14 | 2025.1.15-2026.4.14 |
2 | 进出场费 | 次 | 1 | / | ||
3 | 操作手 | 个 | 1 | 14 | ||
4 | 司索工 | 个 | 1 | 14 |
七、技术要求:
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八、验收方式:
*方应向*方提供有关塔式起重机使用要求、安检部门监测报告,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验合格证明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备案告知登记工作(安装、拆卸、顶升),并向*方提供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方案及有关资料,塔式起重机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验收工作由*方负责,此外,*方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方审核。
九、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支付周期:每期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租赁款的70%,90个工作日后支付至100%。同时,*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支付方式:*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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