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万 (略) 、江西赣州万 (略)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石城万 (略) 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泵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定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
1、招标方:石城万 (略)
2、谈判名称:泵车租赁
3、谈判时间、地点
3.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8时0分至2025年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谈判时间:2025年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3.谈判地点: (略) 二楼会议室,
3.4.联系人:赖先生,电话:*
4、谈判内容:泵车租赁
5、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6、租赁时间:自2025年 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租赁形式:泵车泵送业务。
8、租赁费用结算:原则上第三个月底前付清第一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出租方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本合同中出租方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详细见合同范本。如出租方将《混凝土泵送清单》遗失或逾期未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9、服务要求: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约的合同文本相关条款执行。
10、投标人
10.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0.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车辆、设备租赁或运输的相关资质。
10.1.2.投标人必须商业信誉良好,并有租赁的相关业绩;投标人近一年内无特大交通事故。
10.1.3.投标人须合法合规经营,未有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相关记录。对同一控股股东或具有管理或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2、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11 、投标报价及评标
11.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且为送达指定地点的最终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运费、修理费、路桥费、燃油费、损耗费、储存费、卸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及相关税项等费用,且承担授予合同后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运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11.2.投标报价表格(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及其它事项,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
11.3.本次评标原则采用最低价评分法,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招标人将按照价格最优的原则,确定合作伙伴,招标人拥有合作伙伴的最终选择权。
11.4.本次招标报价以 元/方为报价单位。
11.5.招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原则上在投标单位中选定一到二家为预中标人。中标后,应及时与*方签订合同(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以外)。
11.7.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受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11.8.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授予合同
12.1、最终审查
12.1.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
12.1.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业绩、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考查。
12.1.3.最终审查的方式:
12.1.3.1.对预中标人进行询问;
12.1.3.2.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12.1.4.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真实无误的有关资料。
13 、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3.1、评标结果揭晓即可通知预中标者和未中标者,但不做任何解释。
13.2、预中标者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1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
15、招标、投标过程中来往函件、传真以及技术谈判、商务谈判形成的纪要和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