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瑞通石家庄西王村改造项目汽车吊公开招标
公告标题:中交瑞通石家庄西王村改造项目汽车吊公开招标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06 10:00:00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由中交 (略) 承建的 (略) 城中村改造项目所用汽车吊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 (略)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汽车吊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略) 城中村改造项目。本项目地 (略) (略) 西二环以西,长兴街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总用地面积为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7.#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占地面积9.#平方米,居住用地包括1-22#楼22栋住宅楼及三个地下车库,最高楼栋建筑层数地上18层,最低楼栋建筑层数地上11层,容积率为2.0,总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8.#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平方米,住宅楼楼座地下室建筑面积2.#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汽车吊设备租赁:
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各包件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第六章“设备技术规格书”。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 (略) ,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 (略) 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相应招标设备的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至少有3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 (略) 建、中交 (略) 企业黑名单。因安全、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和设备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租赁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参与投标,并经招标人确认成功后,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7.1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2日至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标题:中交瑞通石家庄西王村改造项目汽车吊公开招标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06 10:00:00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由中交 (略) 承建的 (略) 城中村改造项目所用汽车吊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 (略)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汽车吊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略) 城中村改造项目。本项目地 (略) (略) 西二环以西,长兴街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总用地面积为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7.#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占地面积9.#平方米,居住用地包括1-22#楼22栋住宅楼及三个地下车库,最高楼栋建筑层数地上18层,最低楼栋建筑层数地上11层,容积率为2.0,总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8.#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平方米,住宅楼楼座地下室建筑面积2.#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汽车吊设备租赁:
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各包件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第六章“设备技术规格书”。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 (略) ,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 (略) 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相应招标设备的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至少有3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 (略) 建、中交 (略) 企业黑名单。因安全、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和设备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租赁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参与投标,并经招标人确认成功后,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7.1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2日至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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