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路基材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JYIGSJSY202411001路基材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09 10:00:00
中交第 (略)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第4标段)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
路基材料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人民政府以《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和《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2】7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略)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路基材料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规模:总长约2.7公里,主要包括桩号(YK2+497.825~YK5+161.432) (略) 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它工程等。本标段含特大桥1座,为长深高速并行段特大桥,部分互通立交1座,为京津塘/长深高速互通式立交。大、中桥6座,为长深高速段并行段主线桥左右幅长5,015米、京津塘/长深高速互通式立交主线桥左右幅共520米、京津塘/长深高速互通式立交JA、JB、CA、CB四座匝道桥共4,756米,结合现有资料初步估算标段内砼方量总计#方。
计划工期:1086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0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略) 级以上行政主管 (略) 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 (略) 层级供应商 (略) 层级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至少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书(相应招标物资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3年不少于3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10:00时至2025年01月14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不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行号: /
银行账号: /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 (略) 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合作意向单位申请选择顺序:中交第 (略) →中交第 (略) 滨海分公司→中交第 (略)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初始推荐单位选择顺序:中交第 (略) →中交第 (略) 滨海分公司→中交第 (略)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6.1 结算方式:执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每月 15 日后,##双方核对上一结算周期的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方向#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若因#方提供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 付款条件:#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支付至当期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180日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支付,但#方不能再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方应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JYIGSJSY202411001路基材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09 10:00:00
中交第 (略)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第4标段)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
路基材料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人民政府以《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和《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2】7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略)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路基材料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规模:总长约2.7公里,主要包括桩号(YK2+497.825~YK5+161.432) (略) 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它工程等。本标段含特大桥1座,为长深高速并行段特大桥,部分互通立交1座,为京津塘/长深高速互通式立交。大、中桥6座,为长深高速段并行段主线桥左右幅长5,015米、京津塘/长深高速互通式立交主线桥左右幅共520米、京津塘/长深高速互通式立交JA、JB、CA、CB四座匝道桥共4,756米,结合现有资料初步估算标段内砼方量总计#方。
计划工期:1086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0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略) 级以上行政主管 (略) 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 (略) 层级供应商 (略) 层级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至少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书(相应招标物资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3年不少于3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10:00时至2025年01月14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不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行号: /
银行账号: /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 (略) 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合作意向单位申请选择顺序:中交第 (略) →中交第 (略) 滨海分公司→中交第 (略)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初始推荐单位选择顺序:中交第 (略) →中交第 (略) 滨海分公司→中交第 (略)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6.1 结算方式:执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每月 15 日后,##双方核对上一结算周期的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方向#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若因#方提供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 付款条件:#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支付至当期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180日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支付,但#方不能再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方应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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