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局东萌公司浙江104国道项目挂篮其他方式租赁
公告标题:二公局东萌公司浙江104国道项目挂篮其他方式租赁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13 15:38:00
(略) 东萌公司浙江104过道项目
挂篮租赁材料其他采购的公告函
采购编号:FA#
因项目策划变更原因,我公司浙江104国道项目挂篮租赁材料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之际情况予以公示:http://**。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暂估 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 项目 | 项目 地址 | 备注 |
1 | 挂篮 | 40+60+40m | 套*月 | 40 | 2023年5月-2025年4月 | 浙江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项目经理部 | (略) 新昌县羽林 (略) 2号 (略) 浙江104国道项目经理部 | 8套*5月 | |
2 | 托架 | 40+60+40m | 套*月 | 12 | 2套*6月 | ||||
3 | 预埋件 | 通用 | 套 | 36 | |||||
合 计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挂篮租赁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在供应过程中价格固定不变。
2、暂定交货期: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 (略) 新昌县。
4、供应质量要求::国标或应发包人质量管理要求参考图纸设计要求或同等质量标准。
5、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主要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8%作为履约担保,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7、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5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8、结算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预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方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1.租金支付:承租方在提货前按上述押金支付定金(提货后自动转为押金,不予冲抵租金),租赁物加工周期为25天,出租方第一套租赁物承租方不预付租金,承租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第二套租赁物提货前7天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套租赁物起租期内租金的85%,以此类推至第四套租赁物场前需支付第三、第四套租赁物起租期内租金的85%,剩余15%待最后一套进场后90天内付清。
2.0#块托架施工所需的预埋盒因为损耗件,承租方需在提货前支付所提预埋盒的全部款项。
10、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等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三、其它采购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采购组织机构: (略) (略)
监督电话:(029)#
采购项目: (略) 浙江104国道项目
联系人:张春伟
电话:#
2025年1月13日
公告标题:二公局东萌公司浙江104国道项目挂篮其他方式租赁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13 15:38:00
(略) 东萌公司浙江104过道项目
挂篮租赁材料其他采购的公告函
采购编号:FA#
因项目策划变更原因,我公司浙江104国道项目挂篮租赁材料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之际情况予以公示:http://**。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暂估 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 项目 | 项目 地址 | 备注 |
1 | 挂篮 | 40+60+40m | 套*月 | 40 | 2023年5月-2025年4月 | 浙江104国道新昌荘前至关岭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项目经理部 | (略) 新昌县羽林 (略) 2号 (略) 浙江104国道项目经理部 | 8套*5月 | |
2 | 托架 | 40+60+40m | 套*月 | 12 | 2套*6月 | ||||
3 | 预埋件 | 通用 | 套 | 36 | |||||
合 计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挂篮租赁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在供应过程中价格固定不变。
2、暂定交货期: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 (略) 新昌县。
4、供应质量要求::国标或应发包人质量管理要求参考图纸设计要求或同等质量标准。
5、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主要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8%作为履约担保,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7、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5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8、结算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预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方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1.租金支付:承租方在提货前按上述押金支付定金(提货后自动转为押金,不予冲抵租金),租赁物加工周期为25天,出租方第一套租赁物承租方不预付租金,承租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第二套租赁物提货前7天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套租赁物起租期内租金的85%,以此类推至第四套租赁物场前需支付第三、第四套租赁物起租期内租金的85%,剩余15%待最后一套进场后90天内付清。
2.0#块托架施工所需的预埋盒因为损耗件,承租方需在提货前支付所提预埋盒的全部款项。
10、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等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三、其它采购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采购组织机构: (略) (略)
监督电话:(029)#
采购项目: (略) 浙江104国道项目
联系人:张春伟
电话:#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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