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水厂项目25年1月安全文明用品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海口江东水厂项目25年1月安全文明用品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14 09:30:00
安全文明用品公开询价说明书
我单位为 (略) (略) ,现拟对海口江东水厂项目部用安全文明用品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方案编号为:FA(略)。
一、物资说明
1.物资基本情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文明施工用品 | / | / | 批 | 11 | 详见询价单 |
2、计量方式:按照清单数量点收。
3、质量及验收标准
3.1.验收时间:货物到达现场后1个工作日;
3.2.验收手段:外观检验,数量检验;
3.3.验收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双方商定要求执行,(略)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3.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的检验机构按双方商定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3.5.货物到达现场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略)方需要按照(略)方要求重新制作并负责运送至(略)方指定地点,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略)方承担。
4、价格:本次线上询比价优先选取符合报价要求且价格低的供应商中标,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超 (略) 场预测的报价视为无效。
5、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5.1.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每月20日前办理结算,(略)方收到(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个月支付结算金额的70%,3个月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尾款6个月无息付清。
货款的支付方式:电汇或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进行支付。
(略)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保理及反向保理产品支付货款时,(略)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略)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约定。
5.2.预付货款:
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 无 。
5.3.开票要求
(略)方支付(略)方货款前,(略)方应按(略)方对发票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略)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后续签订的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略)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略)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略)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略)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略)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略)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略)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略)方应承担(略)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供货期: 2025年1月起,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7、收货人及地址
地址: (略) 灵山镇 (略) 高品质饮用水水厂项目部
收货联系人: 晏贤得 (略)
公告标题:海口江东水厂项目25年1月安全文明用品采购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1-14 09:30:00
安全文明用品公开询价说明书
我单位为 (略) (略) ,现拟对海口江东水厂项目部用安全文明用品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方案编号为:FA(略)。
一、物资说明
1.物资基本情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文明施工用品 | / | / | 批 | 11 | 详见询价单 |
2、计量方式:按照清单数量点收。
3、质量及验收标准
3.1.验收时间:货物到达现场后1个工作日;
3.2.验收手段:外观检验,数量检验;
3.3.验收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双方商定要求执行,(略)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3.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的检验机构按双方商定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3.5.货物到达现场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略)方需要按照(略)方要求重新制作并负责运送至(略)方指定地点,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略)方承担。
4、价格:本次线上询比价优先选取符合报价要求且价格低的供应商中标,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超 (略) 场预测的报价视为无效。
5、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5.1.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每月20日前办理结算,(略)方收到(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个月支付结算金额的70%,3个月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尾款6个月无息付清。
货款的支付方式:电汇或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进行支付。
(略)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保理及反向保理产品支付货款时,(略)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略)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约定。
5.2.预付货款:
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 无 。
5.3.开票要求
(略)方支付(略)方货款前,(略)方应按(略)方对发票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略)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后续签订的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略)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略)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略)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略)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略)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略)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略)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略)方应承担(略)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供货期: 2025年1月起,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7、收货人及地址
地址: (略) 灵山镇 (略) 高品质饮用水水厂项目部
收货联系人: 晏贤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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