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隆公司除雾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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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隆公司除雾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隆公司除雾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1-16 08:16

一、标的物

序号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品牌或制造商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除雾器|||CS-IIP|||

4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 金隆铜业

使用单位联系人:胡亮

联系方式: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 (略)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张纯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单一来源采购金额较大。

四、拟供应单位

孟莫克化工成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金隆两套制酸系统的2个二吸塔共配置16台上装立式CS-IIP型纤维除雾器,为孟莫克产品,2025年大修需对其中4台CS-IIP型除雾器进行更换,考虑备件性能与原装成套除雾器的性能一致,金隆公司指定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成立时间不低于15年,且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过5套相关除雾器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 (略) 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上海,铜陵
金隆公司除雾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1-16 08:16

一、标的物

序号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品牌或制造商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除雾器|||CS-IIP|||

4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 金隆铜业

使用单位联系人:胡亮

联系方式: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 (略)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张纯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单一来源采购金额较大。

四、拟供应单位

孟莫克化工成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金隆两套制酸系统的2个二吸塔共配置16台上装立式CS-IIP型纤维除雾器,为孟莫克产品,2025年大修需对其中4台CS-IIP型除雾器进行更换,考虑备件性能与原装成套除雾器的性能一致,金隆公司指定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成立时间不低于15年,且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过5套相关除雾器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 (略) 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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