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栏杆--+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新片区道路工程—奎星路翔翼西街—南环路市政工程采购
不锈钢栏杆--+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新片区道路工程—奎星路翔翼西街—南环路市政工程采购
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 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略) 道路工程)— (略) (翔翼西街— (略) )的 不锈钢栏杆 ,本次招标控制价: *.34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翼城县翔翼西街— (略) 6.技术要求: 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7.验收方式及要求: 质量验收:外观质量验收 数量验收:材料进场后进行数量验收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复检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次月支付结算金额的80%,工程完工后付清余款。结算时,*方应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 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略) 道路工程)— (略) (翔翼西街— (略) )的 不锈钢栏杆 ,本次招标控制价: *.34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翼城县翔翼西街— (略) 6.技术要求: 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7.验收方式及要求: 质量验收:外观质量验收 数量验收:材料进场后进行数量验收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复检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次月支付结算金额的80%,工程完工后付清余款。结算时,*方应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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